金妍政颦起两道秀眉瞪着金延平,半响不说话。
好好的心情一下子就让这个家伙给搅合了!
如果第二项合作也能谈成的话,不管由少时里哪个成员来翻唱,重新编曲都是必要的。以纳克森和自己之前的合作交情,还有自己在公司里作曲编曲这方面的权威地位,除非俞永镇有兴趣来争,否则肯定会交给自己来完成。
以俞永镇前辈的性格,以及他手头已有工作的排期来看,他绝对不会和自己竞争这首歌的编曲权。
那可是黄霑和顾嘉辉两位大师的作品哎!不一样的音乐风格,不一样文化元素,多难得的机会……
可是身边这坑队友的家伙,竟然擅自就表示了推拒的态度!
然而,正如金妍政自己之前说过的那样,虽然她挂着一个理事的头衔,其实在s.m.公司里基本并不过问行政方面的事务,只是单纯地作为词曲作家而存在。
作为少女时代的经纪人室长,在涉及到这个组合的工作接洽与安排的时候,金妍政这个不理事的理事还真没有过问的立场。
所以就只能用瞪眼来宣泄心中的不满了。
“那么,这项合作我们应该去找贵公司的哪位主管谈?”
权专务也挺诧异,之前纳克森与少时的合作,基本上邀请发到金延平这里就可以等回音了,现在金延平说他没有权限是什么意思?
“您误会了,这件事我们公司需要内部协商以后才能做出决定。所以您找哪位主管也没用,就算您找到金英敏社长或者李秀满总监,他们也不可能立即给您一个确定的答复。”
金延平有点儿尴尬地扫了一眼自己右手边那三位正好奇地看着自己的女孩。
以少时现在在日韩两国如日中天的状况,行程已经不是不够跑,而是根本跑不完。
所以再像之前那样能接就接已经是不可能了。
工作机会太多的话,如何选择就成了关键的问题。
电视台的各种打歌节目、音乐节目是一切的基础,必须紧紧抓住。此外其他类型的综艺节目,就要看品牌质量了,要么是人气高的王牌节目,要么是安排给组合内部分个人行程比较少的成员来平衡一下资源分配。
至于演出费……倒不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因为不可能高到哪儿去。
赚钱的主要途径还是单曲、专辑的销售、巡回演唱会以及各种商业广告代言等等。
就算是广告代言,也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
三星、现代之类既有里子又有面子的自然基本上来者不拒;化妆品、服装、杂志海报之类能帮助成员们树立起时尚、高贵的个人形象;食品、饮料的受众面广,对巩固人气也有好处……
至于游戏的广告代言……说句真心话,我们少时已经走到了今天这个高度,它就不再是优先考虑的选项了。
继续这方面的合作,对少时的形象、人气方面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提升——所以,除非回报方面非常丰厚,否则真没必要再接下来。
更何况,这次合作方还不是韩国本土的游戏公司,而是天朝的繁华网络!
对于天朝市场的开拓,s.m.公司的态度用谨小慎微来形容都不为过,毕竟“天朝魔咒”(详见第三卷第114章)可不是说笑的。
现在少女时代已经是s.m.公司当之无愧的当家组合,公司几乎将这个女团当成三个团来用,在日韩两国的行程都已经忙不过来了,有什么必要再冒着不确定的风险将她们推到那个市场中去?
所以这份合作,金延平是真不敢应承下来。少时要不要就此进军天朝市场,这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