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皇亲贵胄共同协议一些军国大事包括推举皇位(汗位)的继承人。所以在元朝初期和清朝前期,按照当时的“宪法”,皇帝(大汗)是没有独断专行的传位权利的,即使指定了继承人也要经过议会的选举才能成为合法的统治者。这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的雏形,皇太极时期正式出现了“议政大臣”的职名。皇太极有意识地抑裁大贝勒们的权力,并逐步提高议政大臣们的地位,当时奉谕参加议政王大臣会议的人,其爵秩资格已经降低为可以委派贝子级的贵族充任。这显然是为了吸收较低级的贵族参与军国大政以削弱八和硕贝勒的势力,并便于控制。清王朝统一全国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有较多的增加,皇族中除亲王﹑郡王﹑贝勒参加议政外,贝子及公一级也有参加议政的。议政大臣除满洲八旗的旗主和大臣外,六部满﹑蒙尚书也列为议政大臣。其它如皇帝的侍从官员──内大臣﹑侍卫,以及王﹑贝勒府中的长史﹑旗下闲散等,也有被列为议政者。汉军八旗的大臣等人也曾一度参预议政。议政处之权柄,远超明朝的内阁,和如今的军机处,不敢说可以行废天子之事,但是决定帝国的继承人,绝对是绰绰有余。
众人哗然,皇太后不免也大吃一惊,眯着眼看着睿亲王,这个似乎之前不声不响的铁帽子王,不用塞尚阿说话,朱学勤就大声反驳,厉声说道:“高宗实录说的明明白白:
‘国初以来,设立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特派王大臣承充办理。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之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召对,承旨遵办,而满洲大学士尚书,向例俱兼议政虚衔,无应办之事,殊属有名无实。朕向来办事,祇崇实政,所有议政空衔,著不必兼充,嗣后该部亦毋庸奏请。’毋庸奏请这四个字,睿亲王您不会不懂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