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了,按照这次尽量节约资金的要求,三条弹射器首先是不可能了,这次将采用两条弹射器的设计方案,斜角甲板一条,前甲板的右侧一条,这将保证前甲板的弹射器在执行弹射起飞工作的时候,航母也可以执行战机回收操作。”
使用两条弹射器的设计方案,其实也是6万吨级航母最合适的方案,虽然六万吨航母要强行上三条弹射器也没问题,但是那就对各方面提高了设计要求,特别是对弹射器的体积方面更加严格,而这对于第一次建造弹射型航母的共和国而言,可真不是什么好消息,所以稳一点是没有错的。
既然拨款方要求采用两条弹射器方案,那就确实是没有办法了,毕竟多一条弹射器就要多花费更多的资金,特别是现在的蒸汽弹射器虽然性能还让人勉强接受,但是在维护造价上可一点都不低,少一条弹射器也算是能够节约出一些资金。
确定了两条弹射器的问题之后,这时候又有人开始补充着,倒有一种事后诸葛亮的感觉:“没错,采用两条弹射器的方案是现目前最好的,我们的弹射器在技术要总体上落后美国一些,而为了弹射满载状态下的歼18战斗机,以及之后计划的预警机,弹射器在汽缸行程上就要长一些,这导致我们就算在舰首布置两条弹射器,但是在执行回收战机任务的时,左侧的弹射器也无法使用,所以这还不如不安装。”
实际上,把舰首的单条弹射器安装在右侧,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设计,至少当年英国的CVA-01航母方案、苏联被叫停的1153航母方案都是这样,也不能算是什么大的错误。
共和国的第一条航母,更多是定位于试验的作用,它不仅要试验造航母的技术,服役之后还要试验使用航母的技术,而在使用航母的技术中,同时起降舰载机的技术就必须要考虑,正是基于这一点要求,再加上弹射器的技术限制,把舰首的弹射器设置在右侧也不难理解。
至于说弹射器设置在右侧会造成战机调度上的浪费,这个就属于是没有办法了,现在技术限制下,也就只能这样做,等到以后弹射器技术上去了,能够保证汽缸长度缩短,那么第二艘航母设计时,把弹射器改到左侧,甚至舰首布置两条弹射器,这也不是不可以的,反正这条航母是基于共和国自己设计制造,要改动设计也相对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