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接待,而且死在中国并葬在中国。
前些年,具有内科医生背景的浙江鲁迅研究会学者周正章写了一篇《鲁迅先生死于须藤误诊误治真相》,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背景,分析研究了鲁迅1936年5月所拍的X光胸片、诊疗病历、用药过程,做出了他旗帜鲜明的结论: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对鲁迅肺病的治疗,具有不可推卸的“误诊误治”的医疗事故责任。
这篇文章早已公开,读者不难寻到,其文冗长,而且医学术语众多,不适合一般读者阅读,哪怕我读起来,仍然十分吃力,于此暂不摘录。但是,周正章的论文,仍然未能合理解释以下的问题:
1.没有人逼迫鲁迅找日本医生治病,是鲁迅自己信任日本医生。
2.用现代先进医疗技术的标准,去研判六七十年前的旧时代医生诊病的处方单子,这种研究问题的方法,似乎有待商榷。
3.“误诊误判”并不等于“蓄意谋杀”。而且,须藤医生劝鲁迅“戒烟”,该行为似乎又与“蓄意谋杀”相悖。
4.须藤五百三认识鲁迅并非一朝一夕。须藤自1934年开始给鲁迅一家当家庭医生。鲁迅自从1936年6月份起,病情就已经相当严重了,须藤五百三“误诊误治”了长达4个月之后,才最终把鲁迅“治死”。如果从1934年初当周家家庭医生算起,须藤的“杀鲁”计划(如有),实施了两年多之久,可谓旷日持久,真有耐心。
5.在民国时期,肺结核俗称“痨病”。“十痨九死”,当时的肺结核,就是绝症,鲁迅患上肺结核之后,死期指日可待。如果说须藤五百三明知鲁迅行将就木,日子不长了,还要“迫不及待”故意“误诊误治”,故意把鲁迅“治死”,其必要性和逻辑合理性,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
鲁迅是左翼作家联盟的人,也是主张抗战的。1936年是中日关系紧张年。鲁迅不应该对日本人丧失警惕。如果信不过日本医生,就不要找日本医生治病。而一旦找了日本医生治病,并因而被治死,那么,家属要么到租界当局报案处理,要么只好怨鲁迅太过相信日本人,还能怪谁呢?
行文到此,我想,如果我们必须要从鲁迅之死一案中吸取什么经验教训的话,依我看来,似乎以下的经验教训,是比较稳妥的:珍爱生命,拒绝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