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
数万兵马一同开饭,令旗落下,所有的动作都整齐划一。
甚至连咀嚼吞咽的动作都完全一致。
这已经不是能够通过训练达到的了。
“这……”
一名参将吞了一下口水,本以为完颜铠治军已经算是一流高手了。
但此时看来,南安郡的兵马和城外的许家军比起来,就像是过家家的孩子一般。
“没什么好怕的,我们都已经决定去死了,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刘启平笑着说道。
“作为军人,我敬佩许知远!但我们必须明白,城外的这些人是我们的死敌!”
“他只要胆敢冲过护城河,冲开城门,我们就必须和他们战斗,杀死他们!”
“我们要用我们的一切和他们作战,用刀用枪用石头,用火用水用烟,用牙齿用口水,如果最后我们只剩下一条裤衩子,那我们也得用这条裤衩子勒死他们!”
“岳家的兄弟们!大周的将士们!”
许知远站到军队正前方,坚毅的五官在细小的雪丝中显得异常僵硬。
“大家的机会来了,光宗耀祖,流芳百世!”
“这里有没有小妈养的?有没有爹是招女婿的,有没有穷光蛋?”
“呸,你看我说的废话,这里全都Tm是一群穷光蛋,包括我!”
“总之不管你之前值钱不值钱,打完这仗,再回去的时候咱们的腰杆比谁都直!”
“大周什么规矩?咱们岳家什么规矩?你只要扛着军功回去,谁敢给你脸色看?”
“不要说晚上娘们儿得给你烧好洗澡水,就算死了,也能到祠堂里占个正位!”
许知远龙行虎步,无奈确实没读过书。
不过手底下这帮军卒也早习惯了他的粗俗。再说了,文绉绉的话他们也听不明白。
临阵动员,为国为民的话听起来提气但缺了点人情味和烟火气息。
倒不如拳拳到肉来的实在!
大周以军武立国,最大的功当然是军功。
有军功就有酒有钱有娘们儿。
就有了当家撒酒疯的勇气!
打仗嘛,总得有些实惠的。
“进城之后,所得的钱粮,一半上交。另一半,兄弟们看着办!”
许知远舔了舔嘴唇,雪丝越来越大,慢慢变成了雪花。
雪花落在他肩膀上,火光的映照下和他的鬓角一样白。
“不是我们要打这场仗,是不打这场仗我们大周人就会被欺负,就会被人打被人杀!”
“我们当兵吃粮,却闲了一二十年;再吃下去的话,我都臊得慌!”
许知远低下了头,在场所有的士兵也低下了头。
自己吃的每一粒米都是大周百姓从碗里拿出来的。
白吃白喝一二十年了,要是真的心安理得,那还不如去抢!
“还等尼玛什么,哭丧个狗屁脸,老子还没死,你们是要给老子戴孝吗?”
许知远猛然拔出长刀,巨大的刀身反射着火光,火光里还飘着雪。
“攻城!”
“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