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也算一份职业,京城的乞丐分三六九等,干得好那就就是丐帮帮主,手拿打狗棒,喝令万千丐众。
混得不好的乞丐自然更多,尤其是采生折割后,以卖惨为生的叫花子为最。
乞丐圈里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如果是全家、整村乞讨的话,女性乞丐的日子还算好过。
但章小林一行只有三人,人数稍显弱势,在以男光棍为主乞丐圈里很容易吃大亏。
“咱们都有户帖了,为啥不去住客舍?”童新有些奇怪。
京城能住宿的地方有不少,有接待外国使臣的馆,接待官员和士子的驿,店和舍最多,是专门给普通行人提供住店和打尖服务。
实在住不起客舍,寺庙和道观也能暂住,只不过临走之时,要添点香油钱。
章小林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略带得意回道:“因为我被通缉了。”
这可是身价千两的通缉令,很多平头百姓,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这岂不是从侧面上对她进行了肯定,对此,章小林不禁有点小骄傲。
童新此时才有点害怕,“你是坏人?”
“也不是那么坏吧,我觉得自己勉强算是好人。”
哲学上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所以好坏,客观地来讲也不那么绝对。
刘大娘能在冷宫生存那么长时间,生存能力肯定满级,做乞丐,对她来说不过是小儿科,“那我们去哪?”
虽然乞丐有很多种,但是最常见的就是瞌头虫,技术难度不高,但对体力有一定要求,不太适合她们三人,而且不停瞌头,跪得膝盖太疼,又显得太没骨气。
“去拈花寺摆摊吧。”
章小林上回去礼部系籍之时,便和玄都观众人去过拈花寺的烧朱院,那里的炙肉乃是一绝。
拈花寺商业发达,有不少人都在摆摊,除了本寺的僧尼售卖小手工外,也有外地人过来卖些日用品和宠物。
货品种类全,人流量大,这么一个好地方,自然会吸引乞丐过来。
毕竟来上香的信众不少,大多随身带着香油钱,正是适合乞丐发财的好地方。
而乞丐摆摊的成本不高,开局只需要一个破碗,人在旁边坐着晒太阳就成。
一本万利,工作又不累,再用讨来的铜板,去比丘尼的庵堂食宿,一切都完美极了。
章小林趁着这会儿人不多,用刘大娘身上的嫁衣,偷偷去替换下别人晾晒的旧衣服。
刘言买来的嫁衣,可不是便宜货,就算拿到质铺典当,也能当回不少银子,对于失主来说,这笔买卖其实挺划算。
三人把衣服换好,章小林对着两人左看右瞧,怎么总感觉不对劲呢。
人要衣装不假,可刘大娘的美貌已经超越衣服的限制,哪怕就是套破麻袋也像是走秀,红颜祸水啊!
“把脸涂黑吧,”章小林手捧着煤灰,示意两人抹上,“大娘,别笑,一笑就露出小贝齿了,还得低着头,要不眼睛水汪汪的,太勾人。”
对于那些喜欢“迎男而上”的乞丐而言,刘大娘就算走路,都格外风姿绰约,对他们有莫大吸引力。
章小林不得不教两人如何缩肩塌背地走路,掩盖女性特质,待看着没问题后,她又捡来几根棍子。
棍子可是乞丐标配,一来可以打狗,保障人身安全。
二来讨饭的人走路太多、身体太虚,正需要棍子支撑身体。
“这样就可以了吗?”童新低头看着的穿扮,感觉身上有些痒,生怕衣服上有虱子、跳蚤。
章小林退后几步,大致看了看,“好了,就这样吧,我再去买几个陶碗来。”
陶碗不是瓷碗,价格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