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定神气地说。
还要等三天。这三天怎么过呢?当然是玩啦。
重庆是山城,出行全靠脚力。几个人就在重庆逛。距离远就坐轻轨,距离近就步行。
第一站是解放碑。旁边就是步行街,翠花和小花可高兴了。
“余律师,你以前来过重庆吗?”翠花问。
“来过。以前当兵时拉练来过。”余以为回答。
“咦?余律师你还当过兵?怎么没听你提过呀?”翠花瞪大了眼睛。小花和李大定、魏生金也是第一次听说的表情。
“你也没问过呀。嗨,再说了,余律师干过的事还多着哩。”余以为说。
“嘿嘿,那你有没有干过什么坏事呀?”翠花问。
“嗯,还真干过。”余以为说。
“说说看。”翠花很感兴趣。
“小时候打架,把邻居家的草垛点着了。要是放到现在,没准就判刑了。”余以为心有余悸地说道。
“那当时咋处理的?”翠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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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赔钱,还把我家的草垛赔给人家。”余以为说。
“嗬,那余律师你也够淘的,没想到你也有黑历史。”翠花说。
步行街对男人来说是很折磨人的。余以为说腿脚累了,在街口找了一个凳子休息,等他们逛完了再来找他。小花和翠花当然爱逛街,李大定和魏生金也爱瞧热闹,几个人兴冲冲地进街了,只留下余以为一个人。
难得有一个独处的机会,没有翠花在一旁呱噪。余以为兴致勃勃地看着来来往往的美女。如果不是那个人突然出现在余以为的视野中,余以为将快乐地度过这段单身时光。
两个女人,手挽着手,漫步而来。女人的打扮,优雅而知性,颇有气质。唉。余以为轻声地叹了一口气。这两个女人,余以为都认识。其中一个,余以为还了解的更多。那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前前前妻。
余以为赶紧低下头,假装看手机。
那两个女人走了过来。余以为感到有些紧张。但最后,他放松了,轻轻地吐了一口气,该来的终会来,躲是躲不掉的。余以为看到女人的脚步在自己面前停下,他慢慢抬起头,看到了熟悉的脸。
云蓉是司马兰的战友。
司马兰是余以为的高中同学。
高中毕业后,好多同学上了大学,余以为和司马兰去当了兵。
余以为在野战部队。司马兰在通信总站。两个单位驻地很近。
因为是老乡,又是同学,驻地离的又不远,所以有空的时候余以为就去找司马兰玩。
通常都是周末,几个老乡打个电话约出来见个面。
通信总站的女兵都很怕余以为他们。因为那些男兵见到女兵一个个都眼露凶光,好象野狗见到了猎物。事实上余以为他们自称是野狼团,还有几个弟兄把狼的头像画在钢盔上、身上的。结果挨了干部的批评。也有打算纹身的,干部说要开除军籍,就没敢。但余以为私下都认为那样可以增添杀气提高战斗力。
司马兰和余以为是同学,她了解余以为,自然不怕。后来大家见面的次数多了,女兵们胆子也大了起来。她们对男兵也颇为理解:十八、九岁的年纪,每天高强度的训练,很少见到女人,也难怪了。
司马兰每次出来都会拉上好几个女兵。就是在某一次,余以为认识了云蓉。
云蓉是重庆兵。个子不高,短发,小眼睛,灿烂的笑容。余以为觉得很漂亮。
余以为当兵时十七岁。司马兰十八岁。认识云蓉的时候余以为十九岁,她十七岁。
十七岁呵,十七岁……
有战友求余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