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留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混着松香、麝香、樟脑等制成的劣质金疮药味,傻妞驻足,看着前方此人消失的地方,那边是温水村,这人去温水村干嘛?
看此人身形佝偻,显然是伤势很重。
傻妞回想了一下,这人一身布衣,马匹却剪鬃束尾,并非寻常人家骑乘所用,这是战马,行伍出身。
村里早有人说北方战事吃紧,可温水村在南边,若是非要说最近的战事,最有可能交战的便是晋军和楚军,傻妞不敢再耽搁,拔腿就往村子跑,等她回到村里时,家家户户院门紧闭,但是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悬着的一颗心稍稍放了下来。
她怕忽然从哪个角落跳出个人来,脚下不停,匆匆往医馆去。
刚绕过一段田埂,遥遥瞧见医馆的院门,院门还是她出去时的样子,没什么异常,隐约还能听见烤串和火锅的叫声,这下她彻底放下心来,哼着小曲儿去推门。
手刚碰到门板就见一个隐约的血手印,她立即闭了嘴,将自己的手放在上面比划了一下,比她的手要大许多,傻妞吓地往后退了一步。
不作死就不会死的第一条,永远不要好奇,不要一个人单独行动,更不要进明知道有危险的屋子,这是傻妞的保命守则,于是她屏住呼吸,打算去庞家找庞宝木,可谁曾想,她刚转身门就开了,一只大手瞬间捂住了她的口鼻,连拖带拉地将人弄进了院子里。
“呜呜呜。”她不停地踢打,手肘不小心碰到此人的伤口,他闷哼了一声。
傻妞摸准了他的伤处,正要再抬手击打时,那人气若游丝道,“别动,我不会伤害你。”
你说不伤害就不伤害,你当我三岁小孩呢?
傻妞偏不信,抬起的手肘丝毫没犹豫,重重地撞击在他身上,身后的人闷哼一声,手一松轰然倒地。
傻妞拍拍手,踢了他一脚:“小样,还治不了你。”
地上的人却忽然如同回光返照一般,豁然睁开眼,艰难地爬了起来,在怀里摸了半天,摸出一块令牌,往傻妞眼前一凑:“我是楚王麾下千户孟郊,有,有要务在身,还,还请,姑娘相救。”
傻妞此时悔地肠子都青了,当时闲着没事干在医馆外头挂了个三角旗,上面亲手题了个“医”字,这村里谁不知道医馆的位置,真是多此一举,引来祸端。
恰巧此人还是楚王的人,这跟书里的情节又对上了。
莫非他这次来就是发现了庞宝川的身份,要带他回王府,若真是这样,那她一定要见死不救。
傻妞冷哼一声,看着烤串和火锅饿的咩咩直叫,赶紧抱了一捆草过来,等她喂完了羊还不忘跟它俩抱了抱亲了亲,这才起身去了屋里。
等傻妞在屋里找了一圈,想看看什么毒药最廉价又好用时,孟郊不知道何时爬到了门槛上,此时他怀里正搂着烤串,一把匕首抵在它的脖子上,死鱼一样盯着傻妞道,“若是姑娘不救,那在下只能让这只羊陪葬了。”
糟糕,露出软肋了。
傻妞手上一顿,却不甘示弱,“你就不怕我假意答应救你,给你下药吗?”
孟郊虚弱一笑,“信,不过若是姑娘治好在下,在下可以答应姑娘一个要求。”
傻妞倒是有些吃惊了,受这么重的伤的人竟然还能这么利索地说话,还跟她谈条件?不过自己实在没办法确认他说的“要务”是什么,也不好贸然开口去问,若是能拿到一个条件,倒也不亏。
“我凭什么相信你?”
孟郊再次摸出那块令牌,往她跟前一送:“这块令牌的分量姑娘应该知道。”
其实,也不是太知道,不过看着挺值钱。
但她知道令牌对于军人的意义,她伸手接过,狐疑道,“不会是假的吧?军人最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