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遇丰刚到三水镇,就听说了侯亭老婆的事情,立马就放下手头的工作,快马加鞭返回了清阳县。
在曹遇丰地亲自运作下,很快,一条劲爆的消息就在清阳县传播开来。
“喂,你们知道吗,侯都头的娘子,跟着野男人跑了!”
“真的假的,我可是见过侯都头的娘子,那就是一匹大洋马,谁敢要啊?”
“这你就不懂了,一般人不敢要,可是有猛人啊,猛人骑一般的胭脂马有什么意思,猛人就是要骑大洋马才过瘾!”
“乖乖,那得多猛的猛人,才能压得住侯都头的娘子啊?”
“切,这都不知道,卧龙村的云二啊,听说徒手能打死黑熊!”
“乖乖,黑熊都能打死,怪不得能让侯都头的娘子心甘情愿地跟着跑呢,肯定那玩意也厉害啊!”
“那还用说,听说一晚上七八次都打不住!”
“……”
不管到了什么时候,花边八卦都是传播最快的。
尤其还有人暗自推动。
不出两天,除了侯亭,差不多整个清阳县的人全都知道了!
就连吴县尉都听说了。
侯亭是他的心腹,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无论是出于好奇,还是出于关心,吴县尉都要问一问。
“侯亭啊,你嫂子想弟妹了,你今天晚上抽个时间,带着弟妹来家一趟,让你嫂子和弟妹聚一聚。”
侯亭大吃一惊,严重怀疑姓吴的看上了自己的老婆。
感觉拿不出手,侯亭从来都没带着老婆到过吴县尉家,又怎么会认识他老婆?
不会吧,自己那个娘子恶心成那样,姓吴的竟然能看上她?
管他呢,看上就看上吧,反正自己早就不打算要了!
想是这么想,其实侯亭心里非常生气。
不管怎么样,那也是自己老婆,哪怕自己再看不上,姓吴的也不能当着自己的面这么说啊,这不是赤裸裸地打脸吗?
可惜,侯亭不敢违背吴县尉的命令,只得答应下来。
“好,县尉,放心,我一会儿就带着……呃!”
话说到一半,侯亭才想起来,似乎自己已经有好几天没看见那个可恶的臭婆娘了。
该不会是回娘家了吧?
臭婆娘,没有经过老子允许,就擅自回娘家,早晚要你好看!
回娘家也没关系,反正她家也不远,就在城外十几里的潘家庄,骑着马,一会儿就能跑个来回。
从吴县尉家出来,侯亭连忙赶回家。
在家里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人,也没有找到他老婆的两个丫鬟。
一问看门的下人,说是已经出去好几天了。
不用问,肯定是回娘家了。
骂着娘,侯亭骑了一匹马,很快就来到了潘家庄。
潘家庄是一个繁华的大庄子,比卧龙村富裕得多。
村中大部分都是大武朝开国大将潘美的后人,很多村民都会武艺,在当地非常出名,一般没人敢招惹。
潘家庄还住着一位猛人,就是潘桂英的老爹潘勇。
潘勇的武艺很高,而且还是个当官的。
五百人的营指挥使虽然不大,但在清阳县这一亩三分地上,已经相当牛逼了。
通常情况下,就是县里那些官老爷,也不会轻易招惹潘勇,所以,潘家庄的人还算过得去。
可惜的是,潘勇最近战死了。
和他一起战死的,还有他的两个英勇善战的儿子。
不仅是他们父子三人,跟着他们的潘氏族人也死了很多。
侯亭一进潘家庄,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条条白布。
按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