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绍疼得话都说不出来, 张开嘴便涌出了大口鲜血,但他却没死,甚至神智都是清明的。
他也无法动弹。
他只能一边感受着剧烈的疼痛, 一边看着雀妖用匕首划开了他的胸腔,将手伸进他的胸腔里,血淋淋地捧出了他的心脏。
典绍惊恐不已,却连惊叫声都发不出!
此时此刻, 他终于真正后悔了。
后悔贪恋玉红袖的美色, 过度迷恋玉红袖, 后悔跟非人异类纠缠在一起,享受着她对自己的好,却忘记她其实是一只能轻易要了他的命的妖怪,不是什么弱女子。
他以为自己无论如何伤害她, 她都会对自己一如既往,是个能轻易拿捏的傻姑娘,现在他才明白,这样一根筋的傻姑娘反噬起来有多可怕。
可典绍努力张嘴, 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求饶的话, 也无法再对她说出对不起, 即使这是他最真心的一次。
雀妖感受不到典绍的情绪,又或者说,她已经不想去感受他了, 她捧着典绍血淋淋的心脏, 发现这颗心跟其他人的也没什么区别, 那为何拥有这颗心的人却如此狼心狗肺?
她将心脏放回了典绍的胸腔, 满是鲜血的手朝他胸膛一按, 他胸膛上的刀口便消失不见了。
虽然伤口还是很疼, 看见雀妖的动作,典绍却还是忍不住松了口气,他以为雀妖对自己仍是有情的,所以她最终还是不舍得杀死他。
但典绍很快就发现自己这口气松得太早了,因为雀妖很快便狠狠地将他身上最重要的部位生生扯了下去,捏碎成血沫!
“这是你欠我的。”
雀妖用典绍的衣服擦着手上的血:“比起让你就这么死了,我觉得还是让你慢慢地,以这副残躯感觉自己生命的流逝更好,这样,你接下来的每时每刻,甚至是死亡那一刻便都能活在痛苦与悔恨之中,每天都对我忏悔了。”
“当然,你要恨我也没关系。”
雀妖起身,转身朝外走去。
三年前她被人打伤摔下山崖,是典绍将她救了回去,虽然他穷得钱袋里拿不出三个铜板,沦落到去住茅草屋,却为了她不顾危险去山上采药给她治伤,那时,她以为自己遇见的是一个极善良的好人。
是以伤好后,她便以报恩之名留在了他身边,她还想办法为他赚来银钱,让他住上了大房子,也为他交了束脩,让他能上私塾。
她还学习凡人女子,开始为他洗手做羹汤。
他们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即使双方都没有长辈,却还是按照凡人的礼数定下了婚盟。
在他遇见玉红袖的那个夜晚到来之前,她以为她跟典绍会如凡间的任何一对恩爱夫妻一般,携手共度一生,日子平淡又快活。
却没想到,短短三天不到,他们却走到了这种地步。
现在雀妖终于明白了,错的不是玉红袖,而是她压根就没看清典绍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先前之所以在她面前表现得那么好,不过是没有遇见更美的姑娘。
只要那个姑娘出现,典绍便一定会背弃她。
若非玉红袖有心帮忙,或许她被典绍哄得团团转都不知道,也许还会在典绍移情别恋后为他奉献一生。
所幸她终于醒悟了。
也所幸,典绍遇见那个姑娘是玉红袖。
雀妖一离开,身后的大宅子立刻便变得破败,变回了典绍原本那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宅子里的一切名贵物品也都不见了。
典绍仿佛回到了三年前,穷苦到口袋里都掏不出三个铜板的时候。
他再次变得一无所有。
这时典绍终于能动弹,但他却没有了动弹的心思,因为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他就连看大夫的钱拿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