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不多时,杯子里毛笔已经泡开了,整个毛笔在水里散开着,像一个水母。
“小同桌,看不出你还会泡毛笔。”安以乘看着泡开毛笔,这泡的可比他用冷水泡的好多了。
“你想不到的事情多着呢。”顾兰心将毛笔拿了起来,用手捏着笔毫,将它挤干净了水分,然后递给了安以乘。
安以乘接过毛笔,将笔毫浸入了他面前的墨汁中。
不小心沾了太多的墨汁,安以乘轻轻的掭去笔毫上多余的墨汁。
顾兰心看着安以乘和握圆珠笔一样握毛笔。
好吧,安以乘的字不仅写的难看,连握笔的手势也辣眼睛,让人无法用言语形容。
“你没学过五笔执笔法么?”顾兰心看不下去了。
“啊?”安以乘以前可没有将心思放在学习上。
”要想写好字,必须握好笔。”顾兰心走在安以乘旁边。
“五笔执笔法是五指并用的也,拇指是擫,食指押,中指钩,无名指格,小拇指抵。”
安以乘一脸懵圈的站在了原地:我是谁?我在做什么?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多吃核桃。”
顾兰心说完,从安以乘手里拿毛笔,握好了笔以后,在一边的宣纸上,一撇一捺,然后写了一个“人”字。
顾兰心看着自己笔下的人字,她记得以前她的一位老师和她说过,要想做事,先学会做人。两脚踩在地面上,头顶着天,意味着顶天立地。所以她特别喜欢“人”字。
安以乘绕到了顾兰心身边,看着她一脸聚精会神的样子,完全不像那个打架的样子。
灯光打在顾兰心的脸上,为少女洁白无瑕的肌肤添上了一抹柔光,少女墨色的眼眸里,只有自己面前的宣纸和毛笔。
安以乘靠的很近,顾兰心的几缕发丝飘扬起来,不经意间扫过了安以乘的脸颊,弄得他的脸痒痒的。
“会写了吗?”顾兰心停下了手中的毛笔。
“啊?”安以乘连忙回过神来,他连忙转开目光来掩饰自己的窘意。可是当他再次看向桌面上的宣纸的时候,这才发现,在他出神的瞬间,顾兰心又写完了一个“生”字。
“人生”两字,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安以乘看着宣纸上的两个字,不得不说,他的小同桌的毛笔字也写得很好,整个书写抑扬顿挫,笔锋也很凌厉。可是当你仔细去看,却又会看见这字如顾兰心自己本人那般看起来俊秀乖巧,安以乘是不知道他的小同桌是怎么将这几样特点融合在一起的。
安以乘顿悟了,难怪他的小同桌会嫌弃他的字丑,这么一对比,他的字的确丑到了心底里去了。
“别发呆。”顾兰心将手中的毛笔塞在了安以乘的手中。
安以乘将毛笔握在了拳心里,都怪刚刚只顾着看他的小同桌了,都没有注意到小同桌的握笔姿势。
第一次用毛笔,安以乘感觉他的手有自己的想法,笔豪软绵绵的,他完全找不到笔豪的受力点,一按就是一大片的墨水。
“小同桌,我能不能换支钢笔练一练?”安以乘停下了手中的毛笔,写毛笔字实在是太难为他了,钢笔起码还不会软绵绵的、有一个受力点,可是毛笔完全就不受他的控制,救命!要他写毛笔字,他宁愿去和熊哥干一架,这真的不是人干的事。
“话真多。”顾兰心走上前,将手搭在安以乘的右手上:“练好了毛笔字,你的钢笔字也不在话下了。”
“笔都抓不好,刚才示范,你魂飞了?”虽然顾兰心满脸的嫌弃,不过还是双手并用,将安以乘的手指一点点挪到毛笔的位置上。
“拇指是擫这里,食指押这儿,中指钩着这里,无名指格住这个地方,小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