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是在晕乎的状态中度过的。
与王一剑胡塞海吃,虚度光阴,在百无聊赖中挥毫着自己的青春年华。
喝酒是常态,打架是家常便饭。而读书成了昨日的故事罢了。
我的堕落来的如此之猛,是我自己也想象不到的。
在别人眼中,是堕落。
在自己眼中,不过是生活而已,一种本不该出现在高中时代的别样得奢侈生活。
大多数人觉得不可思议。
我却很享受。
好像有些变态,但这有什么关系呢?
我心中也有星辰大海,诗与远方,不过是在心底罢了。
在同学中的另类,让我获得了别样得关注,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让我飘飘然,仿佛只有如此,我才能找到我的存在感。
司马琴对我也越来越冷淡了,不仅仅是因为我成了学渣,还因为王一剑的出现。
唉,人啊,怎么能这样呢?
不得不说,高三对别的同学来说是拼搏冲刺的一年,对我来说,是再舒服不过了,没有了父母的约束和管制,我比神仙都快活。
但我享乐的代价是,高考结束后,我只上了个勉强算是个三流的大学。
对于这个结果,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好歹咱还是榜上有名,阿弥陀佛,多谢老天保佑。
当老爸和狱中的老妈知道这个消息后,老爸叹了口气,啥也没说,老妈流下了眼泪,我的心像被针猛地扎了一下,生疼。但也就是那么片刻之间的感觉,我真怀疑我的良心被狗吃了。
老爸老妈建议我复读,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坚持自己的意见,赶紧上几年大学,出来到社会上混混,多复读一年,没啥大的意义。只不过是继续虚度光阴罢了。
所以,我没有丝毫犹豫拒绝了父母的提议。
就这样,我的高中生涯结束了,回想一下,我没啥收获,家庭破裂,妈妈坐牢,而我除了得到一张三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外,一无所获。
我苦逼的高中,让我拿什么来爱你?
为了解恨,我把所有的课本搬到操场上一把火点了。
看着熊熊燃起的火焰,高中过往的一幕幕在眼前展现。曾经,我也是个乖乖男,听父母的话,听老师的话,每天按时上下学,按时完成作业,从来不用父母操心。
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到底是谁的错?是我的克制力不强,还是家庭的变故,让我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这人生啊,真是让人无语。
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会堕落,更想不到家会变得四分五裂。
这也许就是命吧。
我还沉浸在回忆中,结果被一声暴喝惊得回到了现实中。
原来,我的点火行为引来了学校保安。
还没来得及跑,就被保安逮了个正着。
因为我的纵火,差点给我记过。其实,记不记过,对我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当一个人持有一种不在乎的心态时,真能天下无敌?
扯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