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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矗立在那一片雪野上的新坟(2 / 2)

菱花嫁给了我同学王伟。”我对安羽惜说。

“哦,你那个同学,一定对那个女孩很好吧?”

我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也不想探听有关她的事情。”

冬天的阳光照在雪上,很灿烂,很耀眼,但气温却很低,整个世界,应了那么一句话:美丽冻人。

我们老家有这样的古语:霜后暖,雪后寒。

我抬头,回望一眼那座雪原深处的村庄,然后跟王伟告别。

那里,是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是我的家。也许,从此以后,我的家就没了,在我脚下,只有延伸的路。

在我向前迈出脚步的时候,我跟我的故乡,突然产生了一种生离死别的情愫。

这种情愫塞满我的胸腔,堵的我好难受,直想流泪。

我一路往南,起先,雪没有化,我推着自行车行走。

那时候,我想的很朴素,我没有钱,穷,身上衣单,而北方天寒,所以往南方走。

南方,是我心里的温暖之乡。

后来,我打开了妈塞给我的那个手绢,看到了里面包着十六块钱。那些钱,是我的所有。

另外,我的财产,还有一块宝石花手表和作为乘用工具的奔马牌自行车。

而这两样,是跟菱花订婚时买的。

本来是我爹买给女方的聘礼,手表六十块钱,自行车一百九十块钱。

订婚时,我还在上高中,菱花对我爹说:“我在家种地,用不着这些。他上学,在人前需要有面子,手表给他戴,自行车让他骑着上学。”

爹听了菱花的话,看着我夸赞道:“你看人家姑娘,多懂事理,多贤惠,你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啊,一定要珍惜。”

这样,这两样就重新回到了我的手里,成了我的私有财产。

逃婚时,我也曾矛盾:要不要把手表和自行车留下来?毕竟,它们花的是爹的钱,名义上的主人是菱花。

后来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带走这两样东西。

对爹而言,他已经花出去了这笔钱,它们已经与爹无关。而菱花,这东西是建立在婚约基础上的,我都逃婚走了,还与她有啥关系?

因为我而买,当然就是我的私产。

况且,我是做了危机预案的。我此一去,天久地长,除了妈塞给我的十六块钱,自己身上没有分文。我出去逃婚,又不能讨饭,万一哪天接续不上,我就变卖手表和自行车。它们,是我接近爱情的物质保障。

…………

我到江南时,正是农历大年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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