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受伤数日,无论野果还是山参,都有益处。
“属下遵命。”络腮胡身后一人应下。
“袁朗,送给那个小丫头。”少年手腕翻转,掌心是一柄精致小巧的匕首,“速去速回。”
此去北境,他们与南下逃荒的难民,谁能活得更久,尚未可知。
尽人事,听天命吧。
“大牛,先停下。”
程大牛听到萧崇的声音,回头就看到策马疾驰而来的络腮胡,一眨眼就到了跟前。
袁朗抱拳:“程兄,老丈,小娃娃何在?”
程小棠从牛车里探出头,对着络腮胡眨眼暗示:“这里,不用谢!”
大叔,心里感谢就行,可千万别提什么野山参!
“主子很喜欢野果,命我来送谢礼。”袁朗取出匕首,刻意抚过刀鞘:“小娃娃收好,这可比大刀有用。”
程小棠听懂了话里的含义,大眼睛中流露出惊喜之色。
难道匕首有玄机?
“诸位,有缘再会。”袁朗微微点头,转身离开。
村长等人被络腮胡的行为搞得一惊一乍,都不敢走了,直到马车终于快速往北行进,才重新赶路。
心里再次确定,程家小孙女,是有大福气在身上的。
那果子全是刺,颜色又艳,他们连吃都不敢吃,居然能换来两样好东西。
“大户人家真奇怪,怎么不送个珠钗金簪做谢礼。”程三莲频频回头,彻底看不到马车后才嘟囔。
送把匕首,再精致珍贵她都没法用。
杨智明眼底露出贪色,分析道:“肯定是马车上没有女眷。这匕首,看着比县令公子的那把都值咳咳,锋利。”
刀鞘上的纹路就不一般,指不定还是什么大户人家的信物。
落在粗鄙无知的程大牛一家手里,就浪费了。
“小明见识广,说的肯定没错。”杨氏眼珠滴溜溜转,快步走到程老太身边,“娘,棠宝还小,一时还用不上匕首。”
“天福天禄都有家伙什,路上不太平,不如先将匕首借给阿韬防身。”
程老太上下扫了杨氏姐弟一遍:“阿韬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什么时候会用匕首了?”
“奶奶,孙儿不想再被人挟持时无力反抗。”程文韬立即表决心,“现在不会,可以跟大伯学。”
“以后不仅能自保,也要护着家里人。”
程老太想到蓬溪村那帮劫匪,也有些后怕,然而程文韬不像能习武的样子,“你以后小心些便是。读书人的手最金贵,可不能伤到。”
“阿韬身子骨太弱,就得多练练。”杨氏绞尽脑汁地换了个说法。
杨智明又搬出科举来说事:“伯母是不知道,县试一场就得考一天,身子强壮可有大大的好处。”
“大哥,我们就借来用一阵子。等能到买新的匕首,再还给棠宝。”杨氏又转向程大牛,祈求道。
“买什么买!”程老太瞪了杨氏一眼,“家里是有金山还是银矿,能给你这么糟蹋?”
杨氏喏喏应声,低头与杨智明交换了个眼神,嘴角微微翘起。
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