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那次她送他笔的情景。
那是一个寻常的午后,他照常去俱乐部修整车辆,还没走几步就看到了她蹲在路边看一朵在路边绽开的野雏菊,午后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
她一扭头看见了他就对着她笑,当时她还喜欢叫他“狗贼。”
然后他愣愣地站在原地几秒钟,然后装作面无表情地往前走,她赶忙一起身喊了一句狗贼,张开胳膊拦住他,往他的背包侧兜里塞了个东西,然后红着脸跑走了。
那是她第一次送他的东西,他确定等她走远之后把身后书包放下来,掏出了里面的东西。
当时也包着一张手帕,上面印着一个小兔子头,打开后他看见一支在阳光下闪闪泛着光的黑漆钢笔,笔尾处刻着一个“景”字。
然后他把手帕缓缓叠好,收在外套内侧口袋里,把笔放进了背包的内侧,等着回家的时候放在自己的密码柜里。
结果到了学校,他就总是感觉有一道目光在盯着自己,到了放晚自习的时候,她匆匆忙忙的追出来,问他是不是不喜欢用钢笔,他才知道她是在观察自己有没有用她送的礼物。
“没带墨水。”他说。
然后第二天他就在她面前拿出那杆笔写字,看见她偷偷在他旁边笑的样子,他感觉很可爱,于是他再也没有换过钢笔,一边心疼一边又爱不释手。
好几年过去,那杆笔已经掉了漆。但他们越来越好了,他拿着那杆她赠与的新钢笔,心情大好的回到学校。
第二天提了车,他当天也没有其他课,就去了公司,等忙完了手头的事,他还能带她去彼京市里兜个风吃个晚饭。
坐在办公桌前,他拿着那杆笔发呆,时不时的还低头不知道想什么的笑,李靖站在旁边目瞪口呆。
“这就是陷入恋爱的男人吗?好可怕。”“你懂啥,我盲猜一波,他手里拿着的那笔是嫂子送的。”
“笔?这题我会。我有八卦你们听不听?”余路捧着一杯咖啡,一群人迅速聚成了一团。
“前几年老大还在默默暗恋嫂子,天天用各种方式偶遇,然后见到人家之后又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心里暗爽,每次回来都要和我说一遍今天人家和他说了话,天天猜人家喜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他一回去就捧着一支笔躺在床上傻乐,和今天差不多。”
“我一猜就是嫂子送的,就没搭理他。只是问他明天上课的作业有没有写,借我抄一抄,结果你猜他说什么——”
“什么什么。”华仔撅着屁股在听,没谈过恋爱的他,对这种事可太感兴趣了。
“结果老大举着笔对我说了一句,你怎么知道我要用杨晓景送我的笔写作业。”
咦惹——众人发出来单身狗的怒吼,“老大也太不当人了。”话刚说完,华仔感觉自己被踹了一脚。
“你们说谁不当人?”谢景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吓得他们感觉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上。
“我出去接女朋友了,你们继续忙,公司群发了补贴红包,记得收。”
华仔:这样的日子可以多来点,老板尽管用红包砸死我。
他停了车,倚在车门等她,因为他能想象得到,如果他不在外面向她招手,就能看见她拿着手机备忘录一个一个对着车牌号在找自己的画面了。
虽然那样应该很可爱,但今天他不准备捉弄她。
她隔得很远,一眼就看见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冲锋衣,一副迷人的臭脸,不会认错了——那肯定就是她亲爱的男朋友。
“狗贼,狗贼~”她招了招手,然后一下跳到他身上,像一个考拉黏在树上一样,“今天是第一次体验你开车带我嘞~好激动呀~”她蹭了蹭他的脸,然后跳下来,拉开了副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