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很和颜悦色,点点头应允了,跟宋时璋补充介绍:“新来的法务,于小姐,这可是伦敦政经的博士高材生。”
“过奖了,”这位于小姐很经得住夸,且热情大方毫无扭捏姿态:“是刘生慧眼识我。”
她的声音比她的脸更有辨识力,清脆铿锵,能去法庭上激辩的那股力量感,让应隐想到欧美那些经常上电视演讲的政客。
她想起来,上次见,是香氛活动后的下午茶酒店里,她正在跟她的未婚夫看宴会厅。
她……认识她吗?
宋时璋送他们一行去会议室,电梯间只剩两人。
“你是……?”
“应小姐贵人多忘事,我们上次见面也是在电梯口,你说巧不巧?”她说着,伸出一只手,在眼前比划着遮了一下:“你上次戴口罩,说实话还真认不出来呢。”
应隐微蹙了下眉。她不喜欢自说自话的人,因此没寒暄,只冷淡地等着她的下文。
“幸会,我叫于莎莎,是刘琮公司的法务代表。”
“你好。”应隐礼貌地说。
于莎莎笑起来,那种阳光过剩的笑意:“阿邵什么时候口味变了,他应该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
想起来了,她是商邵的……同学?
但应隐不喜欢她的措辞。人与人之间是有气场的,处得来,那不说话也能处,处不来,那无论笑得多热情洋溢,也只觉得难受。
她可以感觉到,对方并未向她释放善意,而是充满了一股凝视。
这种凝视,让应隐想到沈籍的老婆。
她淡淡的,因为个子比对方高,更显得高冷:“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上次星河奖,他破天荒去走了红毯,我就已经很惊讶了,还以为自己眼花。前两天你去勤德扫楼,他又装了回金总。”
于莎莎说话带有港台腔调,听着微嗲,笑眼明亮,有一股与年龄不符的少女烂漫。
她是可以看得出年纪的,至少可以看出是三十一二岁往上,上挑的细长凤眼,黑直发披肩,但气质清爽,加之瘦的缘故,因此看着充满元气,有少女感。可她偏偏又是律政职人,那股精英感便更为爽利了。
应隐勾了下唇,眼波微转,轻点下巴:“于小姐没别的事的话,我就先走了,我助理还在等我。”
“他有没有跟你提过我啊。”
应隐在这轻快随意的问题中,停下了脚步。
于莎莎看着她的背影,或者说身体。
第一次在酒店电梯间偶遇,她就该察觉出蹊跷的,什么峰会的公关会打扮得这么招摇?难道是来峰会吊凯子的吗?而阿邵对她的叙旧竟然无动于衷,心思只追随这个女人。
后来在星河奖的热搜上看到他的片段。走红毯、出席颁奖礼、被几百支镜头捕捉,这是最不可能发生在商邵人生里的事情。他们同框颁奖,他一个谨言慎行不苟言笑的人,在众目睽睽中竟收不住唇角淡笑,看她的时候眸光专注。
第三次,勤德扫楼,藏于镜头后的那把嗓音不止网友记得,她当然也记得。
商邵不应该喜欢一个女明星的,尤其是一个十六岁就出道,脑袋空空,只有脸蛋曲线的明星。
于莎莎轻笑了一声:“他是不是跟你说,我只是他的同学?我们差一点就结婚了。”
这道声音、这几句话,在应隐的脑中反应了一会儿,才慢慢地、逐字浮现出正确的语义,像一行古老的刻在岩碑上的咒语,在这一刻耀出金光、发挥魔力。
她毫无防备,怔怔的,那股钝痛要过一会才会蔓延上来,当下一刻,唯一的念头竟然是——
他喜欢的原来是这样子的。
普通,瘦小,利落,阳光,似乎很有斗志,头脑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