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粥里有肉,无肉不欢的刘乐面露欣喜,举起大碗呼噜噜地喝了下去。
短短半分钟,一大碗粥就被他喝了个底朝天,顺便还打了个长长的饱嗝。
“怎么样?大哥还、还喝得惯吗?”
此刻的赵溪,真是紧张的要死。
刘乐可这条街上的出了名的“厨神”,老爹却非要让她来给厨神送饭。
说好听点,那是报恩。
说难听点,那不就是班门弄斧吗?
万一不合对方的胃口,肯定会留下一个糟糕的印象。
所以赵溪的内心是无比的忐忑。
上齿一直咬着下唇,两眼都不敢直视对方。
若单从味觉评判,此粥确实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但是刘乐并不想打击对方的好意,想了想后还是回了句并不失真的赞美:
“很不错!这是我在洛阳喝过最香的粥了。姑娘应该熬了很久吧?”
听对方不仅没有嫌弃自己的手艺,还说它是洛阳最香的粥。
赵溪这才舒了口气,脸上也露出了发自内心的欢喜:
“是的,为了让粟米成浆,小女熬了整整两个时辰。”
“这么久?那不会糊锅吗?”
米粥是熬得越久越粘稠。
即便火候再小,熬到最后也会因为水分流失而糊锅。
刘乐刚入行时,犯过不少类似的错误。
“不会的,小女一直守在锅边。只要不断搅拌,就不会糊锅。”
在这个年代,是没有自动化设备的。
想要搅拌米粥,就必须亲自出力。
为了给自己熬这碗肉糜粥,赵溪竟在锅边守了四个小时,还要不停搅拌。
听过这番描述,刘乐在感动之余,也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一位他上辈子认识的好姑娘——阿芳。
阿芳,是他们店新来的洗碗工,几个月前刚从老家来到泰华市。
她比刘乐小个几岁,大眼睛、长辫子,平时不爱说话,喜欢安静。
可能是刚来时,刘乐比较关照她的缘故,两人熟络后,她经常会给刘乐做好吃的。
送饭时的表情和语气,就跟眼前的赵溪是一模一样。
记得有一次,刘乐发烧卧床不起。
阿芳竟主动跑去刘乐宿舍,不仅给他下了一大碗鸡汤面,还不辞辛苦的照顾了他一宿。
给刘乐感动的一塌糊涂。
当晚便做了个美梦,梦到自己和阿芳结了婚,还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本以为梦境不久后便能成真,可没想到两个月后,刘乐竟惨遭车祸,结束了他短暂的未来人生……
“赵姑娘,粥很好喝,刘某感激不尽。但下次请不要熬这么久,搅两个时辰,那得多累啊?”刘乐发自内心的怜惜道。
“不累、不累!只要大哥喜欢,我以后天天给大哥熬。”
“天天熬?”
听到这儿,刘乐又忍不住挑起弯眉,逗起了对方:
“呦?听你的意思,是打算跟刘哥长相厮守了?”
此话一出,就见赵溪的脸庞瞬间红的跟猴屁股似得,慌乱的小手也在身前不停的揉搓:
“不、不是的,小女不是这个意思!我虽然也想……哎呀!我、我到底在说什么?小、小女先告辞了。”
又慌又羞的赵溪连碗都忘了拿,起身便向街道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