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秋分 (三 上)
猩红色的战旗,土黄色的号铠。前方的队伍是那样的熟悉。在童年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程名振曾经梦想着成为身穿黄色号铠中的一员。在同一面战旗下,刀劈突厥,马踏南陈,为背后的大隋立下赫赫战功,像悬云台,名留青史。(注1)
可以说,他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自己带领着另外一支队伍,向父辈们以之为荣的大隋战旗发起决死冲击。但现实就是这样荒唐,为了生存,为了更好的活下去,他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葬送父辈们的血染荣耀,不惜任何代价。
就在他一闭眼睛的刹那,敌我双方已经有近千人倒在了血泊中。大隋府兵器械精良,训练有素,弓箭手射出的破甲锥几乎都集中在某个固定区域。张家军的大部分喽啰还穿着单衣,三棱形的箭簇非常轻易地边撕开了他们的衣服、皮肤、肌肉、入体长达半尺。中箭者甚至来不及发出惨叫,就如同喝醉了酒一般,旋转着倒了下去。
相比之下,喽啰兵们的战绩乏善可陈。除了少数持着缴获来的角弓的精锐,其余弓箭手射出的羽箭尽管占据了地形和风向的双重优势,也散乱不堪。大部分被官军中的朴刀手用盾牌格落,小部分侥幸命中目标,却仅仅是在皮甲上钻了个洞,连重伤都没能造成!
一轮羽箭射罢,喽啰们的士气迅速下降。锋矢阵的前三分之一还在高速前冲,后三分之一却有很多人在袍泽的尸体前放慢了脚步。“他奶奶的,冲上去。胆小者后者死!”阵尾督战的三当家杜疤瘌立刻翻脸,抡起刀背一通乱抽。后排喽啰背上吃痛,只得硬着头皮继续上前玩命。中间位置的袍泽被他们推动,整个阵型顺着地形的坡度隆隆前行。官军的第二波羽箭却又像冰雹般砸了下来,砸在锋矢阵的中央,将其切成若即若离的两段。
背后的惨叫声此起彼伏,程名振却充耳未闻。他甚至没有整顿队形,鼓舞士气的打算,只是裹在锋矢阵中央靠前部分,一味地加快速度。护在他周围的亲兵个个身经百战。发现主将舍生忘死,也都豁了出去,挥舞着长柄陌刀,狼一样惨叫,“嗷嗷,嗷嗷,嗷嗷———”
“啊….啊…啊啊……”几名身受重伤的喽啰自知性命难保,举起血淋淋的手掌,厉声相和。凄惨的叫声让所有弟兄心中一凛,同时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悲愤。“啊….啊…啊啊……”冲在最前方的所有喽啰都叫了起来,声声透着绝望。很快,这绝望的叫声感染了冲锋中的每一个人,他们亦举起简陋的兵器,大声回应。
“啊….啊…啊啊……”没享受过几天好日子,活着又有什么可留恋!倘若战败,大伙的脑袋少不了要被挂在城头上,还不如奋力一搏。
“啊….啊…啊啊……”既然不让老子活,老子也不让你们活得舒坦。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再过二十年,天地间还会出现一条好汉。
人的情绪就是这样,很容易受到环境的感染。当整个军阵的核心都抱上必死之志的时候,其余弟兄也迅速忘记了恐惧。羽箭的封锁还在继续,死亡就在身边。昔日的袍泽一个接一个倒下,跑动中的人却疯了一般,根本不想做任何停顿。
冲上去,冲上去,临死拉一个垫背的。
冲上去,冲上去,新郎官程九爷都冲到最前方了。谁的命比他还金贵。
古语云,临阵不过三矢。指的就是在一百步左右的羽箭有杀伤力射程到两军相接这段距离上,防守的一方的射击频率。除了极少数天才的射手和武艺精熟的大将外,一石半的角弓,能直接置敌人死地的射程最远不会超过一百二十步。而一百二十步的距离,高速冲击的战马只需弹六到七下手指的功夫,人的跑动速度稍慢,十五个弹指,也可以完成两军相接。
第三波羽箭落下,又放倒了五百多名绿林好汉。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