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恼无法将世界上最奢美的珠宝送给她。
“为什么叫千景呢?”
“因为我想来想去,这个名字最大气好听,而且我想提醒自己不忘初心,没有傅景喻就没有现在的我。
他若不曾爱上你,我就不会变成你喜欢的样子,我就不会有机会像现在这样肌肤相贴。
其实……娇景,交颈,何缘交颈为鸳鸯……是不是太直白了些?”
男人忽然低头埋首于她颈间装起了羞涩,深千娇有理由怀疑他这是声东击西,又想干坏事了。
后面的事,就不是能够展开说的内容了,男人既像个无赖,又像个疯小孩儿,磨人得很。
这便是他们一家四口的日常。
沈兴文呢,自四年前被沈千娇教训了一顿,就安分下来了,再也没有无故失踪过。
他回到以前沈父的研究所,挑起了沈父负责的项目。
偶尔在京大给学生上上课,总想打倒病美人教授的季修明,在毕业后还是没能逃脱沈兴文的手心,变成了学生兼助理。
每天都是——
“教授!”
“行,教授!”
“该上课了教授!”
“什么,你让我代课,教授?”
“沈……!好的,导师!我这就去!”
“导师,这是你让我批注的文献!”
“吃饭了,沈!教!授!沈!你!大!爷!”
“什么,英文文献再加三十篇?你这是以权谋私!公报私仇!……好、好的,教授……”
“每日三问,沈教授还没嗝屁吗?学生棺材都给你准备好了。”
季修明的痛苦,是毕业以前从来没有设想过的。
谁踏马的能想到,这玩意儿这么不当人?
“季助理,还愣着做什么,不知道本教授时间宝贵吗?”
沈教授扶着眼镜一笑,季修明便后脊一凉,连忙收拾好讲台,抱着课本追了出去。
心里却吐槽个不停,不近视还学他戴个金边眼镜,啊呸,装逼!
他坚决不会承认,狗东西这幅打扮特别的衣冠禽兽,假模假样。
不过沈兴文看似安定下来了,可他依然没停止寻找二弟沈承武的下落。
就像妹妹曾经说的,已经痛苦过一次了,若能再失而复得,那将是极大的幸福与幸运。
沈千言呢,成功进入了商业部,成为了其中一员,虽然现在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以后定然能遇风化龙,腾飞九天。
哦对了,家庭成员还有个二郎神。
二郎神呢,还在被军队租借中,四年的时间里,它凭借超高的灵智,秀的一批的身手,曾在西南边境的毒窝窝里杀了个七进七出。
从此成了风神小队的二号角色!
一号呢,自然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