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 章 进入墓室(3 / 3)

辩,护卫们说,这些孩子都有父母和个人按了手印的卖身契。

林沐风他们审问护卫,护卫说:“一部分是父母同意的。契约也是有的。不过,契约上是卖身三年,做小主子的玩伴,三年后,还想继续做下人,还可以继续签契约。

还有一部分是偷来的,一部分是以给河神做仆人的名义抢来的。”

叶蓁蓁问:“那你们把孩子卖给了青楼,就不怕以后被追究责任吗?”

护卫说:“所有的孩子都弄了假契约。契约是以假身份签的。比如,说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人,我们是他们的下人,到处收孩子。孩子们的父母想卖孩子的,都不会怀疑。

孩子的父母签三年合同,就能得到六两银子。孩子不用自己养,还能一年赚二两银子。孩子在大户人家的府里,吃香的喝辣地,陪着小主人一起成长,将来可能会成为小主人的心腹手下,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好事。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有很多人愿意相信。说句不好听的,一个小女娃,就是签死契,卖六两银子也不算少。”

林沐风和叶蓁蓁沉默了,这是利用了百姓的贪心,和对富人的天生信任与奴性。

他们心里潜意识认为,大老爷们不会骗他们一个小老百姓。而且,有契约,一次性付清三年工钱,多么有诚意。

人们忽略了契约主体的真实性,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实际古往今来,一直是骗人的方法。

还有,为什么一次性给三年的工钱?事出反常必有妖。当买卖双方,一方不断地给另一方惊喜的时候,往往过后的结果就是惊吓。

最重要的一点,契约主体,是随时能够追责的对象,双方签订的契约对双方才有约束性。否则,与一头披着羊皮的狼签订契约,出事了,找谁问责都不知道。这样的契约就是一张废纸。

这些孩子的父母们,除了想占便宜,抱有侥幸心理。还有他们认为,六两银子与养到五六岁的孩子比起来,价值相等,即使孩子要不回来了,至少得到了补偿。

这可不是耸人听闻,大部分家庭,一家七八个孩子,甚至十几个孩子,经常有养不活的,父母对年纪小的孩子,并不是那么重视,有的真是可有可无。没钱生活了,卖孩子的,也不在少数。

叶蓁蓁深感无力。虽然她在大凤朝生活了十年,还是无法对买卖人口合法化,习以为常。

面对这些哭哭啼啼,哭闹不休的老鸨们,最后每人罚款一百两。当她们回去了。

拿这几百两银子,叶蓁蓁给孩子们一人分了一两银子,每人做了一身的细棉布的衣裤鞋袜。

叶蓁蓁告诉孩子们,我们会送你们回家。别人问你们怎么回来了。你们就说:“你们的主人大老爷被官府抓了。你们还没见到过主人,刚学了两天规矩,就被遣散了。这一两银子,是官府抄了大老爷的家,给下人发的遣散费。

记住,谁问你们都要这么说,否则,你们以后就会被别人说三道四。特别是女孩子,坏了名声,以后就很难找到婆家了。”

叶蓁蓁想防患于未然。无论哪个孩子,小时候被骗子骗走过,都会成为一个抹不去的黑历史。

叶蓁蓁安排衙门的衙役,最近几天内,把孩子们好生地送回家里。

叶蓁蓁安排了孩子们的食宿。在那个院子里,紫阳真人安排了几个耳报神。然后离开了。

道人鬼僵,现在正在他的另一个院子里练过功。他还不知道那个四进院子里发生的事情。

道人鬼僵从变成僵尸那天起,就利用从师门偷来的法宝,做一些偷抢,洗劫大户的勾当,为自己积累财富。如今,道人鬼僵,有六座院子。叶蓁蓁他们查到的那个四进院子,只是其中之一。还伤不到他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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