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刀队(1 / 3)

“金店?”

走进一家黄金珠宝专卖店,随手解决里面的丧尸后,刘煜望着专柜里的东西,摇了摇头。

末世前,这些黄白之物是令人疯狂的。

但现在,一文不值!

远没有一块面包,一瓶矿泉水要诱人。

不过,刘煜还是打破玻璃,把能见到的全部收入储物戒指当中。

毕竟空间大得很,没必要放过。

金店旁边就是烟酒专卖的商店,这里面的东西也是末世中的畅销货。

“嗬~”

老板对于这个闯入者有些想法,伸出了双手。

噗——

一记飞火枪,穿透了老板的脑袋。

“晶核一定有用,我收集是没错的,就是每次太麻烦。”

从丧尸脑中取出晶核后,刘煜不断挥手,把能看到的名烟名酒全部摄取收入空间。

...

一整天下来,他都在疯狂地搜集物资,到了夜晚才回到基地。

别墅里

“现在整个燕宁区的幸存者几乎全部加入了我们,按照计划,我们可以向其他区派出人手,在收集物资的同时...”

吃完饭后,刘煜躺在沙发上,枕着沈茜曦的白丝美腿,听着一旁慕云卿对接下来工作的规划。

“坏老公,别动。”

少女红着脸,把某人乱来的大手抓住。

十天前,慕云卿的出现狠狠刺激了少女,本来还想谈一场甜甜恋爱的少女直接就慌了。

为了不像基地里的那些幸存者一样天天干活付出劳动,为了继续享受锦衣玉食,也怕男人彻底遗忘她,少女在隔天半夜就悄悄溜进了刘煜的房间。

刘煜又不是禽兽不如,当然做出了读者老爷们最喜欢的选择——直接拿下!

“喂,你有没有在听呀?”

慕云卿用雪白的手掌拍了一下男人的脑袋,瞪着美眸道。

“我现在不想听,我现在只想快乐!”

谁料男人当场把她拉过来,扛在了肩上。

“呀~你个坏人,一天天想的都是那个,放人家下来...”

慕云卿娇呼一声,随后不断拍打男人的手臂,但用的力气,跟没用无区别。

“两位夫人,你们也不想我明天没有完美的精神状态去工作吧?”

接着,刘煜又拉过满脸羞意的沈茜曦,一起进了卧室。

...

第二天一早,刘煜便带着人,向着与燕宁区接壤的新安区出发。

“跟我上,干掉它们!”

张伟大吼一声,举着大刀率先冲向丧尸群。

“杀呀!”

跟在他身后的,是同样拿着大刀的百十多人。

这些人个个悍不畏死,士气高昂。

因为,他们虽然拿的是冷兵器,但他们身上都穿着铁甲!

笼罩全身,从上到下无暴露,连面部都有头盔上拉下来的铁面具作为防护。

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大刀队!

但大刀队的成员们却更喜欢称自己为“铁甲军”。

面对大刀队的进攻,笨拙的丧尸根本无法击破铁甲的防御,一时间完全沦为被大刀队蹂躏的猎物。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有一半丧尸被砍掉了脑袋,剩下的丧尸也即将被清理干净。

而这种古老装备的出现,也是没办法的事。

因为用枪虽然好,但清湖幸存者基地的弹药已经不多了,不能随意消耗。

并且在不进行战役,而是进行探索、搜集物资的情况下,枪声会引来更多丧尸。

所以,当有人提出可以用铠甲、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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