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很符合人设。
于向晚的缺点是很明显的,他在书中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角色,第一次出场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老板儿子赔罪,最后他当场灌了一整瓶白酒,硬生生搞定了老板儿子闯出来的祸才昏迷被送去医院。
这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他无疑是很有能力的,但同时作为一个从娱乐圈底层一步步爬起来的角色,很多事的处理手段都过于偏激了。
说直白点,他就像是一把刀。
在他心里是没有对错的。
掌控这把刀的人要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而不巧,书中他的老板是个反派角色,于是在他每一次的出场基本就代表评论区又要开启一场大战了。
而现在,盛泉是他的老板。
盛泉敢说,要是她现在说一句她想要谁谁谁,于向晚就算是用尽所有的手段也会给她弄来。
毕竟她第一次见他,就是他正试图“卖身”换钱给养母治病,在无计可施时他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卖了自己。
要不是盛泉赶的及时,他差点就真把自己卖出去了。
书中他常年穿的严严实实,为了遮盖遍布全身的可怖伤痕,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做事狠辣读者却依旧对此很有争议的原因了,因为虽然书里面没有详细描写过,但任何一个读者都能看得出来,于向晚遭遇过许多令人想象不到的唏嘘惨事。
盛泉望向于向晚挽起袖口的手腕,于向晚生的白,露出的一小节皮肤也十分白皙。
他现在还没有留下那可怖的伤痕,所以那些让他终生都把自己裹在长袖长裤下的伤痕,应该就是他‘自卖’后出现的。
书中她没有出现,他要把自己卖出大价钱,自然要付出足够的代价。
见于向晚还一脸认真的看着自己,一副只要她一句话,他就立刻去为她弄来漂亮美男的架势,盛泉哭笑不得:
“不用,看看就够养眼的了,他们是演员,又不是陪客。”
想了想,她又望向于向晚,觉得虽然大概率掰不回来这位忠心下属的生活观,但还是认真补充了一句:“还有你,你是我的监制,又不是拉皮条的,我找你可不是为了这个,你好好做好本职工作就好了。”
好好做好本职工作就好了——
这句话对于于向晚来说很陌生,他很小就出来工作,十八岁来到娱乐圈,在这个竞争激烈与普通行业割裂的 行当里,是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就圆满一说的。
但现在,却有个人这样跟他说。
这对于在底层挣扎了很久的于向晚来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
就如同第一次见盛泉时,他被带到酒店前刻意找出了自己最贵的衣服穿上,理了头发,洗了澡,那时候,他甚至做好了被虐待的准备。
到了那,却只见到年轻的女孩递给他一份合同:
“听说你的工作能力很强,我需要一个对娱乐圈十分熟悉的管理人员。”
在那之前,于向晚并没有听人夸过自己工作能力很强,倒是经常会有人用着黏腻的眼神打量他,各种明示暗示他去用自己的身体换来向上爬的机会。
于向晚一直没有应下那些人的话,但他的心底也仿佛被这些话影响,逐渐认为自己最值钱的也就只有这身皮肉。
于是在养母的病需要钱时,他最终还是走上了这条路。
可现在,买下他的盛泉却要他好好工作就好。
于向晚的暗沉的眸子里有些许茫然,因为他一直以来从旁人那里得到的信息都是,他只有脸和身子值钱,他是认为自己有能力的,可这还是第一次,有另一个人相信他的能力。
虽然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但很快,他还是顺从的点头:“好的,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