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欢喜一场,但现在应该是90%确定了下来,朝朝……”
沈时曦一愣。
最后,沈时曦从病房里出来的时候,都还感觉自己的大脑在嗡嗡作响。
芬妮说……找到朝朝的线索了。
他找朝朝很多年了,一件事坚持了太久,等真正实现的时候都有些不敢相信,怕是一场梦。
外面似乎是出了连环车祸,陆陆续续受伤严重的病人被推了进来,整个医院瞬间陷入了忙碌之中。
医生急匆匆的嚷道:“麻烦借过一下,麻烦借过一下!”
路上的行人连忙避让,开出一条通道。
沈时曦有些恍惚的往旁边动了下,因为反应慢了些,推床堪堪擦过沈时曦的身子。
什么东西与沈时曦相撞,让他彻底回过了神。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过去,就与床上的男生视线快速交错而过。
对方很年轻,现在浑身却染满了刺眼的红色鲜血。
在对上视线的那一刹,沈时曦似乎觉得对方几乎失焦的目光动了动。
最后,终究是抵挡不住失血过多带来的晕眩感,彻底闭上了眼睛,搁在床沿上的手坠落下来,满是鲜血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
然后人被推进了抢救室。
沈时曦愣愣的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刚刚与推床擦身而过时,对方身上的血沾染上了自己的手背。
他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窒息感,沈时曦侧身扶墙躬下身喘着气。
一旁站着的阿姨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扶住他:“你没事吧,要不要叫医生?”
沈时曦平复着自己的呼吸,他摆摆手:“没事。”
阿姨碎碎念道:“听说外面出了很严重的车祸,受伤的人很多,刚刚看着那满身血的样子,是有些吓人。”
沈时曦扯了扯嘴角,道谢后缓缓走了出去。
他坐在驾驶位上,仰头喝了几口水才感觉舒服了些。
然后抽出了张湿纸巾擦拭着自己手背上的血痕,一边想着,果然不能熬夜加班了,要不然哪天非要猝死不可。
擦干净手后,沈时曦才启动了车辆,离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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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芬妮早已出了院,然后拿着最新的资料推开了沈时曦的办公室门。
“时曦哥,朝朝……”
沈时曦猛地站了起来,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芬妮已经哭得泣不成声。
沈时曦哭笑不得的接过了她手中的资料,一边垂头翻着,一边也忍不住鼻尖泛酸。
沈时曦认真的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
当年朝朝被救下后,里面有一个同样被拐的孩子,那个孩子的父母心善,看着朝朝没有父母,于是就将朝朝收养了下来。
这些年是被当成亲儿子好好养大的,尽管因为当初的高烧人变得迟钝,也没有半分嫌弃。
芬妮很激动:“哥,我们要去认朝朝吗?”
沈时曦愣了一下,然后他的手指很轻的描摹着上面的照片,声音很轻:
“不了,朝朝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也生活的很幸福,突然告诉他其实不是现在爸爸妈妈的亲生孩子,会很伤心吧?”
他不想伤害到朝朝。
生恩重,可养恩也不轻。
他没养过朝朝,凭什么要从那对心善的夫妻那里夺走他们的小儿子。
沈时曦做不出这么恩将仇报的事。
听到沈时曦说的话,芬妮眼眶一红,眼泪蓦地落了下来。
那沈时曦呢?
自己的大半生都在寻找对方,最后只能得到现在这样一个遗憾的结果吗?
甚至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都不记得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