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名字。”他收笔,“司马烨。”
沈秀念宣纸上的大字,“司、马、烨。”
司马烨一顿。随之道:“你再念一遍。”
“司马烨。”
“再念一遍。”
沈秀莫名,难道是她口音不标准?她清清嗓子,每一个音都念得很清很正,“司马烨。”
显然而见的笑意,从他唇角爬上来,很快他竭力将笑意压下去,“我再写几遍,你看清笔画。”
写了几遍字,他问:“可会了?”
“嗯。”她拿笔,照着他写的字,按照正确的笔画顺序,将“司马烨”这三个字写下来。
她学得很快,写几遍,便不用照着写就能完全写下来。司马烨拿出字帖,“这是我的字帖,你照着它临摹。”
“是。”沈秀才不想临摹他的字体。她讨厌这种横竖撇捺都透着傲慢的字体。但不得不从命。
“阿烨!”司马朗走进屋,“我方才得了魏夫子的墨宝,你快来瞧瞧!”
他靠近书案,“快瞧瞧,快瞧瞧,我好不容易从魏夫子那里求来的!”
视线触及司马烨身畔的沈秀,司马朗陡然静声。
“阿烨,这是……”司马朗的目光从沈秀身上的书童衣衫划过,“这是你的书童?之前戴面纱的那个女书童?”
“是,怎么?”
司马朗的双眸似乎钉在沈秀身上,他张张嘴,“长得也不丑,为何戴面纱?”
司马烨语气不太好,“你管这么多做什么?”
“我不就问问嘛,”他继续道,“哎,小书童,你叫什么?”
“沈秀。”
“沈秀?这名字好!”
发现司马朗一个劲儿地盯着沈秀看,司马烨微微挡住沈秀,“你不去午歇?”
“我这不是来给你看魏夫子的墨宝?来来来,瞧瞧。”他打开一卷纸。纸上题了一首诗。
沈秀瞧瞧去端详魏朝清的字。他的字,温文尔雅中透着云淡风轻,山高水长的风骨。
字如其人。
“如何?”司马朗问着司马烨,可看的却还是沈秀。
“先生的字当然好。好了,我已经看了,你且回去吧,我要歇息了。”
司马朗最后再看了沈秀几眼,恋恋不舍离去。等他回到自个儿的屋子,他静静出神,脑子里全是方才那个小书童。
见到她第一眼,他的眼睛就挪不开了。他仿佛遭受了一场铺天盖地的侵略,作为侵略者的她,让他心甘情愿举手投降,献祭自己,任她宰割。
他从未有过这样冲击力极强的激荡感受。
想着她白净的鹅蛋脸,他内心里生出一种渴求,强烈的渴求。她令他欢喜,他想要她!
他大抵,对她一见钟情了。想到此,他乐呵呵地笑起来。
午休时间结束,沈秀仍然困意绵绵,司马烨允她下午不用去课堂,可以继续休憩。
“多谢殿下!”
待司马烨离去后,沈秀在屋子里的书架边上转了转。她挑出一本游记,余光扫到书架上的一本书,她将书拿出来。
《与君书》,魏朝清著。这是魏夫子写的。
魏夫子果然厉害,不仅年纪轻轻当上国子监祭酒,还出了书。她颇感兴趣,翻开书。
粗略翻了两页,尽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大抵意思是修君子之道,且还有守中,执正,平等之道。
魏夫子思想境界很高,翻着书,沈秀不禁喟叹。
彼时,讲堂里,司马朗左瞧瞧右瞧瞧司马烨身后,不见沈秀,他问:“阿烨,你的书童呢?”
“留在休憩室里休息。”
“休息?她是不是累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