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心情不错,非常有耐心地陪霍善说话:“不用回礼,你不是说我们绝对没吃过馄饨吗?你请我们吃这样稀罕的好东西,收下我的见面礼也是应当的。”
李长生:“………”
这小子怎么什么话都跟人说。
刘彻倒不是对谁都这么好说话,而是他们昨日已经派人去彻查清楚了,霍善的母亲确实和霍去病有过一段故事。再加上这孩子跟小时候的霍去病长得惊人相似……基本可以确定他是霍去病的种没错了!
所以他和卫青一个算是这孩子的姨公,一个算是这孩子的舅公,四舍五入那就是他们年纪轻轻成了爷爷辈。
要是七老八十给人当爷爷,那肯定是一点都不稀罕;可要是三十多岁就升辈了,那绝对是挺让人高兴的一件事。
尤其是刘彻自己生孩子也不算早,太子刘据现在才刚满十岁,那对刘彻来说碰上这么个孙子辈的娃儿就很有意思了。
更有意思的是这孩子还是他发现的,连这孩子的亲爹都不知晓有这么个儿子存在。
这就很值得让刘彻在新丰宫这边多盘桓几天了。
第一锅的馄饨很快煮好了。
每个人面前都被易知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肉馄饨。
李长生手头的香料齐全,又略懂些医理,汤底是依着时节调配出来的,闻着便叫人食指大动,感觉这么一碗馄饨正是自己目前最想吃的东西。
虽然每个人对吃食都各有偏爱,但人的口味其实也会因时而变,很多时候身体自己会挑选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比如夏天喝上一碗冰镇绿豆汤就会浑身舒坦,而冬日喝上一碗羊肉汤则整个人都暖洋洋的。
都是因为满足了身体当季的需求罢了。
刘彻在宫中的御膳也算是做到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偏偏他竟真没吃过眼前这种面食。他朝霍善夸道:“你没有说谎,这真的是我从前没尝过的新鲜吃食。”
霍善立刻挺直小背脊:“我从来不说谎!”
其实比起后世的白面,他们自己加工出来的面粉还是有点粗糙,颜色也没那么白,不过胜在李长生他们尝试得很用心,所以包出来的小馄饨瞧着有模有样。
霍善热情地招呼刘彻两人不要客气多吃点,自己也送了个热腾腾的馄饨到嘴里。他人小,嘴巴也还小,哪怕馄饨不大他也没法一口吃光光,所以他一口下去只吃完半个小馄饨。
鲜美的肉汁伴着汤汁瞬间在嘴里泛开。
好吃!
霍善马上把剩下半个馄饨也塞进嘴巴里,迫不及待地吃起了下一个,仿佛怕有人跟他抢似的。
瞧他吃得这么香,其他人也都被勾起了馋虫,纷纷对自己面前的馄饨下手了。
太阳渐渐西移,带走了白天的燥热,送来了几分清凉。这时候来一碗鲜美可口的小馄饨,只觉夜里睡觉能做一晚上的美梦!
刘彻也吃得挺满足,还对李长生起了惜才之心,询问李长生怎地不去长安城谋个出身。
他暗示李长生说自己可以帮忙举荐。
李长生道:“某志不在此。”他娓娓说出自己的情况,“某自幼愚笨,学什么都比人慢,所以做事得比旁人更专注才行。若是去了长安城里谋功名利禄,我便没法静下心来修行了。”
李长生越是这么说,刘彻越觉得他颇有高人风范。
作为一个资深求仙问道爱好者,刘彻从登基后就一次次上当受骗,比如他曾经对一个自称长生不老的方士深信不疑,斥重金投资对方的丹砂变黄金项目。
同时还将秦始皇曾栽过跟头的出海寻仙项目也提上日程。
有秦始皇这个前车之鉴在,出海寻仙可信度有多低自不必说,光是那丹砂变黄金也没靠谱到哪里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