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兵团,结婚了的知青可以自己盖房住。
屋子也不大,外间是灶间,里屋是卧室。这些屋子也是排列整齐,一眼看不到头,显然是有许多人都在这儿结了婚。
关曼菱的家很干净,桌上摆了好几个白桦树做的树皮相框,精致又好看。居中的相片大概是他们结婚那天拍的,两人胸前还别着红。
她这儿吃的东西却不多,关曼菱解释说:“我们这儿没有自留地,自己开火特别费事,我和老吴就都在食堂吃。”
林念禾连连点头,昧着良心说:“食堂挺好吃的,而且也方便。”
“一天到晚干农活,哪还有力气做饭呐。”关曼菱说着,让林念禾她俩去炕上坐,倒了水又翻出仅存的半包瓜子放到炕桌上请她们吃。
孙亚菲大概经常来这儿,已经熟了,她拖鞋上炕,挨着林念禾问:“大队长还好吗?王婶还好吗?李婶还好吗?舅爷还好吗……”
她几乎把每个人都问了一遍,然后眼巴巴的等着林念禾给她讲大家的近况。
林念禾来这儿本来就没什么正事儿,就把大家的近况一五一十的与孙亚菲说了。
孙亚菲一边听着十里大队的变化一边抹眼泪说“真好、真好”。
林念禾摸了摸鼻子,打岔道:“那你们平时也有休息日吗?”
而她自己却因为说了一个谎而不得不配合自己表演。
林念禾随意点头:“嗯,我知道。”
林念禾还真被她说得有些紧张了,皱着眉头问:“到底是什么?”
林念禾脚步微顿:“是不是有……”
林念禾:“什么危险?有流氓?哎不对,为什么会迷路?”
“啊?这个啊,”关曼菱笑了,“北大荒的规矩之一,出门必须带镰刀。”
孙亚菲比在十里大队时瘦了一圈儿,人也黑了许多,头发剪短了,手心也磨出了老茧。
林念禾没问她为什么剪头发,也不问她过得如何。
关曼菱无声的笑了笑,显然明白了林念禾不是一个人去的。
林念禾短暂的回忆了一下苏昀承的嘱咐,委婉的说:“会不会给你们添麻烦?”
“为、为什么?”
万幸,这不是太难演。
关曼菱看着她,无声地叹了口气。
林念禾瞳孔紧缩:“你带镰刀干什么?”
“如果遇到一个凶神恶煞的人,那我还要思考他是天生恶脸还是真有坏心,但遇到狼就不一样了,看到它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它是真的要吃了我。”
在一片军绿色中,林念禾的白裙子再怎么简单都很引人注意。
“念禾,你来是有什么工作吗?”等林念禾讲得差不多了,关曼菱这才问了一句。
“这儿这么大,田里又都长得差不多,迷路也不稀奇,至于危险嘛……念禾,虽然你在北大荒只待几天,但你一定得记住,在这儿啊,人是最不可怕的。”
关曼菱表情严肃,点了下头:“几乎每年都有。”
她吃了一顿高粱米就觉得胃里不大舒服,孙亚菲这个资本家的女儿显然也不会太适应这里的伙食和高强度劳作。
“放心吧,我带着你们,不会有事的。”关曼菱说着就下了炕,随手把镰刀别在后腰。
林念禾:“……”
“镰刀用处多呗,”关曼菱说,“如果迷路了,可以砍草生火,既能取暖也能给同志们传达消息;如果遇到危险,也可以防身。”
“哈哈哈……对,就是这样。”孙亚菲点头笑道,“我刚来的时候不管去哪儿曼菱姐都跟我一起,不然我也早就死了几百次了。”
她这才注意到,孙亚菲也是带了镰刀的。
林念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