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对于爱丽丝的话,他没有全部相信,异国他乡,不排除有心人想要在背后下黑手。
但他刚才用风后奇门推算了一下,鸿运当头?桃花朵朵开?
好吧,他运气一向不错。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车子驶入小镇,没有去找酒店,而是按照爱丽丝的指导直接去了她家里。
和卡伦家族不同,她居住的地方居然是在小镇上。
“很奇怪是吧?毕竟我身为吸血鬼,在这种地方居住,很难忍受吸人血的欲望。”爱丽丝笑着说,“说实话,饿肚子的感觉很难受,但我自己也很惊讶,我居然忍住了。”
房子不大,但干净整洁,从二楼看下去,不远处的邻居家里很热闹。
“有意思。”路光临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居然和斯旺家相距不远,伊莎贝拉正在上手她的二手车。
爱丽丝在他旁边说:“那两个,是本土的狼人,和吸血鬼向来不对付。不过早就签订契约,互不侵犯,这么些年下来算是相安无事。”
说着她凑近了,在他身边吸了两下鼻子“哦,天哪,你身上可真香,我有些忍不住。”
“或者,你可以咬一口?”马小玲笑着,目光露出危险的锋芒,只要爱丽丝敢咬,她就给她一拳捶死。
“我可不敢。”爱丽丝尽量离得远一点,“我不想就这么死了,而且我可咬不动他。就希望什么时候你能大发慈悲,给我一滴你的血就好,里面的能量估计够我挥霍一辈子,说不定还能让我的生命形态进化。”
这里的吸血鬼有些特殊,他们的牙齿不是凸出来像野兽一样的獠牙,而是锋利如刀片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的牙齿。
此外,他们不畏惧阳光,只是在阳光的照射下,皮肤会和钻石一样,闪闪发光。
但也没听说过他们还可以进化的啊。
难道自己的血液还有这功能?马小玲也没说过要他的血,毕竟人家从小就不吸血,在僵尸里的等级相当高。
这个小镇总是阴雨连绵,很适合吸血鬼隐藏身份。
但对喜欢阳光的人来说,简直就是酷刑。
他们准备在这里停留几天,然后离开去往下一站。
“有兴趣去我的学校看看吗?”爱丽丝平定下自己的情绪,问。
经过一晚上,她惊讶的发现,现在身为吸血鬼的她已经对普通人的鲜血没有以前那样的渴望。
这不是自制力增强了,而是身边有了吸引力更大的。
普通人的血液对她来说只是本能进食的欲望,而路光临身上的味道,简直和毒品没两样。
要不是她意志力还可以,估计现在自己已经被烧成灰了。
她曾经听说,有几个吸血鬼想尝尝超人的血液是什么味道,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终究是恐惧战胜了欲望。
于是第二天,她邀请路光临和马小玲去她所在的学校,顺便给卡伦家族一点小小的震撼。
“不过,你最好还是把身上的气味遮掩一下。”卡伦家族那四个今天一定会在学校,因为天上的乌云。就怕他们中哪个时控,把自己玩死了。
路光临低头看了看,道:“这可没法隐藏。”
爱丽丝道:“好吧,其实也没什么,吸血鬼面对危险的本能很强的。我相信任何吸血鬼在面对你的时候,除了被吸引,还有来自于灵魂的恐惧。当然,因为我没有恶意,所以恐惧感微乎其微。”
“学校我们就不去了,我们准备去海滩。”路光临思考了一下,虽然很怀念当年在学校挑灯夜战的感觉,但他更不想回忆起当初被老师们逼着每天五套黄冈密卷的经历。
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他当初是按本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