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朝人是喜欢诗词的,很多场合文人墨客都喜欢用诗词争长短,民间百姓也喜欢传颂那些经典诗词。
红楼中,今晚来了很多骚人,因此场面很是热闹。
也有一些富商大贾肚里虽然没有半点墨水,但是耐不住人家有钱,开始寻求场中文人学子,重金买诗。
“王兄,今晚陈圆圆,小弟就却之不恭了!”
“曹兄,这可不好说啊,最近我感觉才思泉涌,诗词歌赋呼之欲出,今晚咱们再争个长短……”
“你们都别争了,看到那边那位了吗?”
有人在一旁提醒道。
两人闻言顺着那人的视线瞧去,“没想到今晚崔家三郎君也在此,看来是为了这陈圆圆而来啊!”
“可惜了,本以为是一次机会,但是……算了,这人咱们可惹不起,不过这么放弃显得我们太没骨气了,反正最后要陈圆圆来评价,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不说了,我感觉有一首诗已经快要出来了,小弟先落笔了……”
……
崔勃没有在一楼,而是在二楼的一个看台上,此时他身边环绕着两名莺莺燕燕,一个为他倒酒,一个依偎在他身上,巧笑嫣兮。
崔勃的目光一直注视着舞台上的陈圆圆,心中一股邪火不断升腾,因此他的手在怀中那小娘子的裙摆中不断打着圈,阵阵娇喘声不时从那女子口中哼出。
由于杨泰和万不疑坐的位置与崔勃之间被一根画柱阻挡了,因此双方都没有发现各自的存在。
崔勃将伸进去的手抽出来,一拍那女子的屁股,邪笑道:“不要在浪叫了,今晚本郎君的目标是那台上的陈圆圆,去准备纸墨笔砚……”
那女子虽然不甘心这到嘴边的肥肉飞走了,但是也不敢表露分毫,而是很乖巧地起身,去为崔勃准备墨宝了。
崔勃虽然有着纨绔子弟的性格,但是文采斐然,这得益于他有一个好姐姐,从小被崔莺莺耳提面命,想不学好也难。
万不疑此时也已经帮杨泰取来了纸笔,“杨兄怎么样,心中有了诗词吗?”
“有自然是有了,只是不知道用哪一首。”
杨泰的答案着实有点凡尔赛,让一旁的万不疑直撇嘴。
“我说杨兄你这就有点打击人了啊!”
“你怎么不写?”
杨泰见万不疑没有动笔,因此问道。
“先看看你写的,要是你写得不如我心中这首,我再写,不然写了也是白写。”
“估摸着你这是怕当了那入幕之宾,回去后不好和幺娘交代吧?”杨泰打趣道。
“怎么可能,男子汉大丈夫,何须和一小娘子交代,你不写我就动笔了,等下输了你可别求我帮你带话……”万不疑被杨泰一激,豪气地说道。
杨泰摇头一笑,正准备落笔,突然听到远处二楼上传来一声王霸之气。
“尔等就不要在下面浪费笔墨了,今晚陈娘子的入幕之宾,我当定了。”
众人闻言都很是愤怒,哪里来的狂妄小辈,竟然口出狂言,老子……
不等人群讨伐,便从人群中传来阵阵惊呼,“原来是荥阳崔三郎君,那今晚吾等确实没了机会……”
“什么?上面那狂……那是崔三郎君?”
有人听到这个名号,连忙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这位小爷不仅仅家庭背景吓人,而且文采也是出类拔萃,据说他五岁就能作诗,十岁的时候一篇咏竹赋,更是获得当时崔家老爷子的大加赞赏,在荥阳那地方可是有着神童的美誉。
听到人群中的恭维声,崔勃一脸受用,不过心中想到幼时被自己那二姐摧残的画面时,心情顿时不美妙了。
杨泰看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