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凌云这一年来,确实给临济县做了很多实事。
开荒种粮,修水渠,修路,只要官府把基础的设施都做好了。
老百姓总会想办法勤劳致富的。
宋子文走的多,看的多,起初跟盛凌云接触,总觉得他虽然年纪轻,却十分老成,不喜欢。
如今看来,盛凌云确实有些本事,而且也一心为民。
“哦,对了,我去了一趟京城,京城有家胭脂铺刚开张,我看她们的胭脂成色不错,就买了几个,给我母亲和姐妹拿过去,谁知还多了一盒,送给你了。”
楚夕吃了一惊,欢喜的拿了过来,打开一看,是膏状的,轻轻擦了一点在手背上,散发着淡淡的茉莉香。
“味道真好闻,用着也好,细腻光滑,正好马上冬天了,用得上。”
楚夕还弄了一点摸到了朦胧的手背上,抹上去之后,朦胧就觉得自己的手不粗糙了,放鼻子下面闻闻,很香。
“夫人,别人家的胭脂都是粉状的,这个为啥是这样的?”
任何一个女孩子对化妆品都有研究,尤其是学医的女孩子,更是又要美又要健康。
“你不懂,粉状的对皮肤不好,这种膏状的,里面加了猪胰子,有保护皮肤的作用,咱们脸上的皮肤,每天风吹日晒的,需要保护,这种膏状就起到保护作用,能让人的皮肤细腻光滑。”
谈起护肤,楚夕顿时兴趣十足,滔滔不绝。
“唉,就是我没银子,没设备,要不然,我也想做胭脂,胭脂里再加点中药,还能去脸上的痘痘,还能美白啥的……”
宋子文笑眯眯的听着,朦胧都惊呆了,原来女孩子的脸皮还这么多讲究那。
梅林听完倒是笑了:“夫人,你一个乡下女子,怎么懂这么多,是不是盛大人教你的。”
楚夕白了他一眼,这都是常识。
宋子文却点点头承认道:“你这说法跟那位夫人说的差不多,她店铺里的种类也不少,我想,若是有机会,你到了京城,遇到她,说不定有共同话题。”
楚夕心里则想着,这大概又是一个赚钱的点子。
只可惜,临济县太穷了,要想赚大钱,还是得去京城才行。
又想到盛凌云说过的话,他们有可能提前进京,心里说不出是期待,还是担忧。
听说要进京,梅林的眼睛都亮了:“要去京城吗?盛大人会带我一起去吗?”
楚夕嗔怪道:“你要是能考上举人,就可以自己进京赶考,犯不着求别人。”
宋子文微微眯了眯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梅林,非常笃定道:“会的,我想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京城相遇的。”
楚夕淡淡一笑,唇畔微勾,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唯一能说准的是,他们一定会进京。
三个人说着话,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忽然,胡三刀竟然匆匆地赶来。
“夫人,大人请你速速回去,京城来人了……”
京城……
说起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来人了,真是玄学。
楚夕起身与宋子文告辞:“那我就先回去了,等闲了,咱们再聊。”
梅林倒是想再留下来一会儿,却被楚夕拽着胳膊给带走了。
梅林的身份太过特殊,不止她,恐怕盛凌云也不愿意他交过多的朋友的。
如果现在不跟着盛凌云多学一点,只怕将来进了京城,率真的他会被太子和二皇子吊打的。
京城来人了,来的是一位女子,盛凌云不便相陪,所以让人把楚夕给喊了过来。
来人并没有禀告身份,楚夕就以平常人相待。
“我们家夫人病了,一路上精神都不太好,你们快去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