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五个行政区,称十五道;在接近少数民族的边境地区,主要在北方,设置了十个藩镇,任命了九位节度使、一位经略使,简称“九节度一经略”。唐代宗时,一位经略使也升格为节度使,合称“十节度”。
藩镇问题的要害,是朝廷赋予他们的权力过大。每一位藩镇节度使都掌管几个州甚至十几个州的军事、政治、经济、人事大权,“户版不籍于天府,赋税不入于朝廷”。节度使职位,父死子继,或由部将承袭,或由士卒“自择将帅”,号为“留后”,强迫朝廷颁发正式节度使委任状,予以承认,变为合法。每个节度使都把各自的藩镇搞成一个独立王国,形成了事实上的藩镇割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