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端着粥的食客,看向格格不入的小李,都隐晦的投来注视的眼神。
小李此时此刻就庆幸自己带了墨镜,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不然多尴尬!
他是陆总给陆浅安排的助理兼保镖,是部队里退下来的,非常有实力。
昨晚小李就被陆浅派了任务,明天早上到秦黄山山顶找到一个卖粥的摊位,买两碗粥回来。
等她睡醒要吃 。
于是小李上班前,先来了一趟秦黄山。
因为买完粥就要去上班,他懒得在回家换衣服,就直接平时上班的穿着打扮来爬山了。
爬秦皇山这点运动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几十分钟就到了山顶,穿什么鞋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不对,还是有影响的,速度上慢了一点。
他也知道穿着这样来爬山,肯定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但没办法,他又不想来回多跑一趟,只能这样了。
“谢谢。”
接过粥,小李依旧没有表情,仿佛一个过客一般,完成买粥的任务就要离开。
但这一幕还是让山顶上的游客看足了热闹。
等小李身影看不见后,议论声立马起来了。
“我去,这是不是就是小说里,助理还是保镖得到总裁命令来买粥啊?”
“可不是,我感觉我们都是NPC啊,为剧情服务的路人,就是背景板。”
“好酷啊,他肯定是保镖,那肌肉,穿西装都遮不住,而且西装配墨镜,不是保镖标配吗?”
“电视剧误人啊,谁说保镖一定得穿西装配墨镜的,搞得大家都有固有印象了。”
“那你说刚才那人不是保镖?”
“我没说!”
“......”
林周听到周围人的讨论,一个没忍住笑出声了。
现在的年轻人真有意思。
竟然说自己像是NPC。
难不成他一个绑定系统的男主,只是别人言情霸道总裁文里的路人甲。
一想到这画面,林周笑都止不住。
真的很抓马。
“你笑啥?”
张建军全程都专心致志的喝粥,压根停不下来,根本没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事情。
这会见林周笑的停不下来,疑惑的问道。
“没事,想到了个好笑的事情。”
“好喝吗?”
林周收敛了笑容,看着张建军一碗粥都要吃完了,礼节性的问了一句,转移话题。
“好吃啊,跟你做的包子不相上下,比我在港台那边吃的几十年煲粥老师傅做的粥都好吃,那还是百年大饭店呢,没你手艺好。”
张建军竖起大拇指就开始夸。
他有钱,活了大半辈子,虽然对吃不重视,但各大饭店,也吃过不少,别人请客,或者他请客,找的肯定都是有名的地方。
但那些地方的味道,还真就比不过林周摆摊卖的粥跟包子。
林周年纪轻轻,没想到厨艺就有种返璞归真的味道。
每样食材都能吃到食物最纯正,本来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