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油汪汪的大鸡腿,三人都咽了咽口水,随即大口的吃了起来。
沈云舟一边吃一边跟柳玉霆说话,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他的孩子下乡了。
“老柳,陆家人都怎么样?跟刚刚那小伙子一样热情吗?”
沈云舟之前一直在沪市,对于京市也就是去一两趟,柳玉霆擦擦嘴,
“陆家三代从军,在军中影响力极深,人品都不错。”
沈云舟稍微安心,柳玉霆看到两人都吃完了,拿过鸡骨头快速的出去埋了,回来后一碗热气腾腾的鸡丝粥被递到了面前,拿着嚯了牙的勺子喝了两口,鸡丝伴着温热的白粥下肚,让他整个人感觉暖洋洋,
“傲天媳妇儿手艺真不错。”
沈云舟,“嗯。”
……
陆傲天回到家,看到正在夜色中坐在堂屋打毛衣的沈清欢,黑色的毛线在她手中渐渐的蜕变成毛衣,这还是两人一起去供销社买的毛线。
“清欢,我回来了。”
看到陆傲天,沈清欢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回来了?坐着休息一会儿吧。”
想到今后还要拿家里的粮食跟物资给那边,现在他成婚了,这些是他们小夫妻共同拥有的,他怕沈清欢不同意,打了一肚子的腹稿以便应对各种问题,一定让她能同意。
他掰正沈清欢,两人相对而坐,严肃认真的说出自己的决定,不料沈清欢笑着答应了。
“你不介意?”
“天哥,我说过的,永远支持你!当然我希望有一天你面对同样的情况,也能如我一般支持我的决定。”
陆傲天一听,眼中炯炯有神的目光更亮了,
“好,我一定做到!”
简单朴素的话语蕴含着沉沉的承诺,沈清欢或许不知道,陆傲天用一生都在践行今晚的承诺。
“去洗手,我打完这段毛衣咱们就吃饭。”
因着今日去吃酒席吃到半下午,他们都不太饿,沈清欢就着小咸菜喝了一碗粥,陆傲天则多加了二合面馒头。
第二日,阳光明媚,晴朗湛蓝的高空万里无云,像碧玉一样澄澈。
站在打谷场,破天荒的原女主热情的跟她打招呼,还站在她的身边,
“清欢,你今天是去打猪草吗?”
沈清欢有点惊讶但面上不显,她们两人不熟,之前不是一直喊自己沈知青吗?
但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她不好说什么,点点头,
“是的,徐知青。”
接着就不说话了。
“清欢,我们都是下乡知青,你可以喊我半夏或者夏夏,咱们住的近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有什么事儿尽管喊我。”
沈清欢心里不太舒服,最怕突然的热情,马上要冬天了,她要渡生死劫。没空跟她加深联系,联络感情。
随即面上挂上笑容,
“徐知青就是热心,我这都成婚有老公了,有啥事儿就喊他干,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啥事儿他不得给我安排的明明白白。”
旁边李大娘一听笑了,她可是知道这个徐知青的,也跟那个顾知青不清不楚的,装的倒是清高,这不也要跌下来了。
“唉……现在的小姑娘啊,尽想好事。也不看看自己蝙蝠身上插鸡毛--算什么鸟!”
徐半夏面色微变,她心里气的要死,她不能出面指责,指责不就是认了?何况这个大娘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泼辣,骂起人来不带停的。
正好顾清鸿来了,她直接转身走人,
“顾知青你来了,我找你正好有点事儿……”
李大娘的三角眼一斜,鄙视的看着徐半夏的方向,
“呸!骚浪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