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和陆凤阁结婚时, 同性婚姻还没合法,结婚也得低调,只是发了一则联姻声明, 表明接下来沈氏和陆氏将进行亲密无间的全面战略合作。
两家联合请了亲朋好友、商业伙伴, 见证了沈宁和陆凤阁的世纪握手。
精明人看出来是联姻,糊涂点的还以为是认义兄弟。
晚宴在港城举行,港圈名流荟萃, 沈宁熟练地用外语和他们交谈,他和陆凤阁站在一起,比当时被无数人追捧的天王天后更璀璨夺目,是可以原地出道的资质。
所有人都以为沈宁会留在港城 , 毕竟港城娱乐、艺术都处于一个时代的巅峰。
沈宁这样留洋归来的时髦少爷,手里握着父辈给的基金会、拍卖会、艺术馆, 从事公益、艺术什么都好, 总之能帮陆凤阁打通许多关系圈。
不料, 晚宴结束后, 沈宁便乘坐飞机回到南城,和陆凤阁分隔两地。
他住到了陆家的小别墅,一个司机一个阿姨,陆老另有住处,不跟小辈住在一起。
沈宁很喜欢自己的花神灵脉,一毕业就回到祖国怀抱,温养灵气。
他看了两本古代聊斋志异,单方面悟到了精怪灵气的保存守则——要吸收日月精华,就要和土地亲密接触。
所以沈宁也很喜欢陆老给他的三层小洋楼, 他住在一楼, 每天光着脚踩在地上, 也不铺地毯,踏实地和大地母亲紧密相依。
真的,他没骗人,不然怎么每次光脚练书法就比穿鞋时要好看呢?
书法要笔力遒劲,讲究笔锋,繁体字更是笔走龙蛇,沈宁习惯了用圆珠笔写法语和英语,感觉自己写出来的字软绵绵的没有风骨。
他坐在书房里,枕腕练习,手肘搭在桌子上,偶尔还用左手垫着右手。
一个月后,他改成悬腕,肘部大部分离开桌子,只在臂弯处借一个支点。
两个月后,他站了起来,悬肘书写,手臂彻底离开桌子,笔尖愈发自由,挥豪自如。
但丑。
沈宁踢开毛拖鞋,双腿微分站立,气沉丹田,开始模仿颜体。
刘姨路过书房瞧见,哎呀,这可不得了,大冬天的还赤脚,房子没有装地暖,不得冻着了?
“先生你今天写得真好看啊。”阿姨闭着眼睛夸奖,“我们早点结束好不好?”
沈宁抿了抿唇:“是吗?”
刘姨:“陆先生也练书法,我虽然不会,但耳濡目染,鉴别好坏会的。先生你写得很好啦。”
耳濡目染是什么意思?
沈宁心想,陆凤阁书法一定很烂,烂到刘姨都觉得他写的比较好看。
他一光脚刘姨就夸他进步神速。
他一定是被神州的灵气眷顾了,才能练好老祖宗传下来的笔墨丹青。
沈宁一边打理自己的产业,一边兢兢业业地练习繁体书法。
港城八卦说陆凤阁最近同一个女星纠缠不清。
沈宁兴致勃勃地翻开八卦杂志,他特意托人从港城寄回来,陆凤阁冷若冰霜的半身侧脸被劣质油墨印刷在杂志封面,一半是打着领带的他,一半是热裤吊带的女星,被拙劣地p在一起。
沈宁愣了一下,这还是时隔数月,第一次见到摆酒后的陆凤阁呢。
标题十分劲爆:[Y姓女星勇追富豪,明牌做三,喊话正室]
港城的确有很多富豪养外室,不少明星以傍上富豪为荣。这也是沈宁不喜欢这个地方的原因。
陆凤阁耳濡目染……耳濡目染这个成语是他从刘姨那里学会的,总之,陆凤阁会变得面目可憎。
沈宁正想着,他爸打电话过来。
“阿宁,你是不是和陆家小子一个电话都没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