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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宓柯信(1 / 2)

“草泥马的密室啊!你特么密室两个字敢写的再大一点吗!敢冲出地球飞向宇宙吗!”

你说你不留东西就算了,我可以理解,可是你为了逗人玩儿,有必要在墙壁上写上俩比瑜伽球还大的“密室”吗!生怕别人看不懂汉语简体字呢?

陶娇歌狠狠的竖起中指,什么淑女形象,什么侯门闺女,都见鬼去吧,此刻陶娇歌真心只有一件事想做,那就是冲到皇陵,把宓柯挖出来鞭尸一千遍呀一千遍!

这个所谓的密室真的十分空旷,空旷到除了一张小桌子之外,就剩下四面白晃晃的墙面。

陶娇歌恨恨地咬了咬牙,半响才走进桌子前,只看到桌子上一个没有署名的信封,安静的躺着,其上覆盖着一层灰层,显示着这封信曾经躺过了静静流淌的岁月。

旁边却是有一块形如凤凰的血玉髓玉佩,虽然被一层灰层覆盖,却掩藏不了它的不凡,同体血红的玉髓,其内仿佛血液流动,带着一丝多人心神的妖艳之美,其上刻着三个简体汉语“凤凰令”。

陶娇歌轻轻地拿起血玉髓,用衣角细细的擦拭起来,血玉髓慢慢的揭开了它的面纱,只见浓重的红仿佛能在手中流淌,工匠细细雕琢出来的羽翼纹理精致若真,其上一颗红宝石雕琢而成的眼睛,莹莹的发着光彩,竟是难得一见的血鸽石,说这一块凤凰令价值连城一点也不为过。

陶娇歌将凤凰令放入胸前,仔细的收藏起来,这才看向信封,因为宓柯皇后的种种恶劣行径,陶娇歌真心不想拆开信封,要是打开里面写着三字,逗你玩,她估计会气吐血的,唔,不然火烧皇陵,做的隐秘些会不会被发现?

怀着极度不情愿的心情,陶娇歌抖落信上的灰尘,这才慢慢的打开了信封。

雪白的纸带着现代纸独有的硬度,却更加薄一些,质量也更差一些,而白纸之上,油墨黑笔写出来的字,带有独特的辨认度,让陶娇歌不禁升起了一丝熟悉之感,这不就是地球上的黑水笔写出来的吗!

陶娇歌疑惑的用手指搓了搓,果然是黑水笔特有的圆润感觉!她不禁暗暗乍舌,这宓柯穿过来到底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不说这纸已经朝前了这个时代多少倍,光这水笔就的研制也绝对是朝前的发明了。

陶娇歌不由得沉下心来,慢慢的看起了信件,信是用汉语拼音写的,陶娇歌挑挑眉头,都放在了密室里,还要用拼音,看来宓柯皇后在信里写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陶娇歌按照拼音慢慢的品读起来。

“见信你好,我的老乡。”

宓柯皇后的拼音写的十分圆润,带有一股写英语单词的感觉,想必穿过来时是经常写英语的人吧,陶娇歌暗暗揣测道。

“这世上的秘密总有被发现的一天,我曾经想过用英文写这一封信,可是又怕你是个长在红旗下,不懂英文的国人,又怕哪天也许就有番邦外人闯进这里,是以,用了我大天朝的拼音。”

“在地球我是一个在美留学的实验室研究生,一场失败的试验,让我死在了那里,却在这个时空活了过来,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丢了一条命,却重生在了这个混乱的时代,朝不保夕,战乱让我有可能死在任何时候。”

看到这里陶娇歌略一思索,便明白了,宓柯皇后重生在了反叛朝廷的初期,也是五国乱战的开始。

“我是该庆幸的,毕竟不是人人都有两次生命的机会,而我重生在一个富家小姐的身上,却是不幸的开始!叛军杀红了眼睛,他们仇富恨权势,即使我父亲是大善人,也最终遭遇了屠戮,年岁尚小的我,在灶台底下躲过了一劫,为了报仇我潜伏进了叛军之中,过程就不跟你说了,那是一段峥嵘的岁月,谁能想到,我和博雅弈天最终会尽弃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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