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由于再牢固的猎网也挡不住风速兔一击,所以雇佣兵们捕猎时至少得有八人围成一个圈,再用至少三层气劲护住身体要害部位,最后慢慢缩小包围圈,直至其中一人抓住机会杀死风速兔,这样的情况下,除非有武者级的高手,否则要抓活兔子是很难得,就是收购魔核的商人也是第一回见。
“额……这个好运的小姑娘,活的风速兔可比魔核值钱多了,一个魔核是一百金币,那我就付你三百金币吧。”
其实这商人给刘云的已经是个成本价了,但刘云纳闷了,多二两肉就增值这么多,是啥道理?
“活兔子的肉比较鲜嫩吗?”
“那倒不是,只是现在城里的夫人小姐流行养些外形可爱的魔宠,这风速兔可是抢手货呢。”
原来如此,虽然可以次次逮活的,但刘云想一下还是算了吧,一次捡到是运气好,二次、三次的就让人怀疑了,现在自己的实力没恢复,做人还是低调些好,再说三百金币是什么概念,埃门特一个三口之家好吃好喝一年的花费要两金币足以,三百金币已足够刘云办很多事了,不过风速兔还是要继续逮的,那可是免费的陪练对象啊,至于魔核就先存着,日后走出埃门特用钱的地方多的是。
拿好金币,刘云回到小屋一边休息一边反省今天的战斗,虽然最后是风速兔累趴下了,但刘云知道自己其实也快撑到极限了,她还是高估了自己,没想到一只一阶魔兽就如此厉害,原本还想探索一下魔兽森林呢,现在刘云也只得延迟自己的计划了,那接下来的时间就先拿风速兔练手吧。
半年的时间眨眼而过,雇佣兵们在两个月前就开始去魔兽森林的更深处捕猎,因为他们忽然发现林子边缘的风速兔数量正在急剧减少,而这当然得找刘云算账,现在的她每天都要轻松地捕获三只风速兔,过程是——先吊在兔子后面熟练“缩地成寸”,再利用风刃提高反应和躲避力,最后将任劳任怨的兔子宰了烤熟送入腹中,要是兔子能活过来,它们一定会声泪俱下的控告刘云这是红果果的虐杀啊!
无论如何,现在的刘云已攒了几十颗一阶魔核,他每天只在晚上回刘家晃晃,一日三餐都用烤兔肉解决,可喜的是刘云的身体素质得到了长足发展,直冲一米六的匀称身形足以傲视同龄水平,可悲的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兔子肉了。
就在刘云可以面不改色的长跑一个时辰时,就在刘云终于完成的做出整套柔术动作时,就在刘云再也见不得兔子肉时,她终于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去林子深处逛逛,所谓嘴大吃四方,刘云估摸着自己的下午饭应该换成二阶火刺猪了,万一碰上三阶魔兽,打不过——不是还能跑嘛,何况还没听说谁在埃门特这边见过什么三阶魔兽呢。
不同于林子的边缘地带,越往里走,魔兽森林的树木便越散发出一种古老的气息,刘云总觉得自己可以模模糊糊的从这些树上感受的一股能量,一股自然散发而又生生不息的力量,这种感觉无法言表,它更像一种本能,早已存在,只是今天才发现而已。
这种奇特的认知让刘云忽然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视野忽然变得开阔,头脑忽然变得明晰,整个身体好似拥有着使不完的力量,眼前的草木,脚下的泥土和穿林的微风这一切都让刘云亲切不已。难道由于上辈子所处的环境污染太严重,所以来到原始森林会感觉舒适吗,刘云对自己的变化也感到无语,虽然具体说不出有什么改变,但刘云觉得自己现在壮的能斗得过三阶尖刀野牛。
遮天蔽日的树冠在太阳下透出斑驳的阴影,在那些腐烂了落叶下似乎有着旁的东西,潮湿的空气渐渐凝聚成稀薄的雾气,远处和着风鸣偶尔会传来几声魔兽的鸣叫,刘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踽踽而行,她已陷入到一种奇特的境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