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事实,没有人会相信他已经54岁,当然大部分原因还是来源于遗传了父母的好基因,他转身去酒柜旁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点燃雪茄浅浅的吸了一口,“这段时间我不会再和宋家父母联络,我也不会再让煜城出面,宋佳倪不是我印象中那个乖巧的小女孩,现在这种状态就算煜城接受她我也不愿意让她进门,如果佳倪母亲还有什么需要找我们谈的,你和她周旋周旋就好,那种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人,还是站得远一点为妙。”
“我知道,明天我会主动和佳倪妈妈联系。”
今天祝锦南在那样一种情境下带他们离开,显然会让两家相识二十几年的关系变得很紧张,宋家人不满意祝煜城,祝家人不满意宋佳倪,祝锦南是个好面子的人,宋佳倪虽然从小也是叫着他祝叔叔长大,但和自己儿子的委屈根本没有办法相提并论,这个黑脸他唱定了,免得宋家人不知天高地厚的找麻烦。
每每这个时候,谭黎便是家里唱白脸的人,四处笑意迎人,她是肉皮,祝锦南就是藏在肉皮下的刀子。
让你摸到的永远是柔软的嫩肉,你若是掐过来,后面自然有刀子等着你。
祝锦南端着高脚杯叼着雪茄准备走出房间,谭黎立刻放下杂志警觉的坐直,“你要走了吗,锦南?”
他转头隔着镜片意味不明的扫了她一眼,“我说过不走,我去书房。”
谭黎掀开被子下chuang,拿起睡袍披在肩上,遮住袒露在真丝吊带外的一点点白希肩头,“我陪你过去,免得你像上次一样在书房睡着了,空调也不开,被子也不盖,感冒了半个月不好。”
祝锦南没拒绝,谭黎跟着他进了书房。
他是一个不会把工作带回家里的人,所以他的书房里绝对不会出现和公司有关的任何东西,书倒是不少,不过他也不怎么看,多半还是新的,放在这里充充样子,他只是喜欢对着自己那一柜子古董发呆,偶尔会拿出来把玩细看,若说他喜欢古董吧,谭黎嫁给他好几年还真没见过他再收藏些新物件回来。
他一个人占了整个长沙发,横躺在上面,头部枕着深红色的圆形头枕,姿态慵懒,“刚才回来的时候我看长风的睡衣短了一截,我不在家你也不在家,儿子缺什么少什么也不知道问,家里穷到什么份上让他穿着睡裤脚踝还在外面露着。”
“不会啊,他怎么会缺衣服。”谭黎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本放在长几上的英文画册,仔细的回想着长风的睡衣睡裤,轻声笑笑,“他有新睡衣不穿,就喜欢那一套,好像是去年冬天的时候煜城有一次说他穿这身衣服看着还顺眼一点,不过那是旧款了,现在去商场买不到。”
“那就让他短着穿,等变成短裤的时候他自己就不穿了。”
“恩,小孩子,明年就忘了。”
他忽然很想自己待一会,坐起来一口干掉杯里的酒,“你先回房间,我自己待会。”
“我在这又不吵你。”她起身坐到他腿上撒娇,手臂刚刚环上他的脖颈便被拉下来,顺势将她推离自己的怀抱,在她屁股上拍了一把,“回房去。”
谭黎心里百般不愿意,却没有过分纠缠,放好画册说了一句在房间等他,便一个人回去。
不知道她在身上喷了什么香水,人走了半天书房里香味还未散尽,是很魅惑人心的味道,谭黎很会讨好男人,会用种种小心思来迷惑他,比如催情的香水,比如性感的睡衣,比如大胆撩人的媚眼,一旦中了她的圈套,是很难逃离。
祝锦南从实木长几下面拿出一个颇有年代感的木制相框立在自己面前,侧身躺着,抽过一口雪茄后,任青白色的烟雾在眼前慢慢飘散,隔着镜片和浅淡的烟雾望着照片里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