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个多事精,我不会来到鱼欢来吃饭,也就不会在那天那一刻遇到时与和楚慈,楚慈没有看到我的药瓶,就不会知道我有病,他不知道我有病,时与就不会病的更加严重,时与没有病的更重,他不会痛快送她回我身边。
在某些方面,我要承认我没有楚慈聪明,他说的对,他擅长挖墙脚。
我和时与相识这么多年,按理来说感情牢不可破,可他轻易就将她从我身边带走,我能得到时与,也是他肯成全放手。
我不会承认我爱时与比他少,我只是情商比较低。
时与说,情商低没什么,这是单纯天真的表现,她还说,我的外表已经为我补平了情商上的大窟窿。
由此可见两件事,一是我的情商也没想象中那么低,二是我长的真好看。
在时与出来之前,我面前路过一个长发女人。
她的头发真的很长,已经长到她热裤边缘的位置,也就是大腿中段。
我很震惊,一直盯着她的长发看,转头时,看到时与一脸漠然的站在洗手间门口瞪着我。
我走过去搂她的腰,小声在她耳边说,“媳妇你看那个人的头发,再长一点可以拖地了。”
时与不屑的哼了一声,“一把火烧掉。”
我媳妇是吃醋了吗?我喝多了跟别人滚在chuang上她都不会吃醋,现在居然因为我看别人的大腿吃醋了!
想想我也是醉了,不过媳妇能吃醋说明她爱我,醉就醉吧,不气坏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