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二十八,晴。
陆二狗从老家心急火燎赶来,告诉文青,罗家人回来了。
快过年了,文青也休假在家,她交代莫少华帮忙照看一下孩子,便跟着陆二狗离开了。
谁知才走了几步,她又跑回家换上沈知诚送她的裙子。
她打定主意要留给女儿最好的第一眼印象。
陆二狗看直了眼,黑脸滚烫发红,甚至不敢正眼瞧文青。
莫少华看在眼里,眼底升起一股淡淡的忧虑。
难道他们要去约会?就算找男人,也不能找这种流里流气的啊。
恰恰文青走没多久后,沈知诚带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回来。
“老沈,你怎么还住在小胡同里,a市的有钱人都搬到那些花园小区住了,凭你的实力,住进宝苑小区完全没有问题……”管铭志四处打量了一下他们居住的环境,捶了捶沈知诚的肩膀,打趣道。
沈知诚笑笑,把他唤到房间来,递给他一个包裹,“过年了,这是五万元,你先拿去g市给那些孩子们买一些新衣服,新文具。”
原来沈知诚这些年来都在默默资助贫困山区的孩子,他并没有找什么机构,而是通过实地考核,跟那些孩子的家庭取得联系,替孩子交学费,还有伙食费。
作为回报,那些孩子的父母要定期将孩子期末的成绩单寄给他看,如今他资助的有几个孩子都大学毕业了。
管铭志是他的战友,两人退伍以后,一起在h市创办工厂,做大做强后,公司每年都会捐出一笔钱扶助全国贫困山区的孩子……
“你就是可可吧,你还记得管叔叔吗?”管铭志看到一个漂亮如同洋娃娃的女孩子扑到沈知诚的怀里,半天才反应过来道。
两年前,他们在出差的半路捡到一个奄奄一息的孩子,全身都是淤青,就差一口气吊着命,管铭志都放弃了,沈知诚连续找了几家医院,才把她从鬼门关救回来。
很多人都说孩子命大,沈知诚深有感触。
本来沈知诚想给可可找一个人家收养她的,没想到孩子醒来的时候,喊了他一句爸爸……
沈知诚鬼使神差之下,把可可带回老家,对外宣称她是自己的女儿。
管铭志看着大变样的可可,实在没有办法将她与昔日濒临死亡的小丫头联系在一起。
“叔叔,对不起,我不记得了。”可可安静地偎依在沈知诚的怀里,托着下巴认真想了一下,冲着管铭志摇摇头,乖巧道。
沈知诚摸摸可可的额头,怜惜道,“孩子摔了头,很多事都不记得了。”
也许,遗忘才是最好的治愈。
“管叔叔小时候还抱过你呢。”管铭志探过手摸摸可可的头,起身看了一眼四周,又询问沈知诚,“怎么不见清风?”
可可回答道,“哥哥跟大牛哥哥去找小孩玩了。”
“下回吧。”沈知诚送管铭志出门。
管铭志回头看了一眼可可,朝他眨巴眼睛,“这些年,庄月没有联系过你吗?”
听到庄月的名字,沈知诚的脸色微微绷紧,淡声道,“没有。”
“真是薄情寡义的女人啊,亏你……”管铭志正要说下去,却见沈知诚大步走出去,看都不看他,赶紧道,“车我给你开回来了。“
罢了。
谁让某人一片痴心照沟渠呢。
沈知诚送走管铭志后,莫少华找到他,说文青跟陆二狗出去了。
沈知诚见怪不怪,自从文青给陆二狗介绍工作后,他们时常碰面,文青暗地里教他做菜,还教他一些护理老人的常识。
“阿诚啊,孤男寡女在一起,平白让人笑话。”莫少华神色紧张道,“他们还说去罗家村呢,你要不要去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