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张氏好不容易,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放躺在炕上,自己都弄出了一身热汗。收拾好桌上的残羹,撤下小炕桌,这才算是长舒了一个气。
看到炕上两人睡得呼噜震天,一个赛了一个的响,王张氏不由的苦笑的摇摇头,走了出去。
王富贵是真睡着了,可是胡忧并没有睡着,他心里有事呀,这次跑这古代来,今后怎么弄?
累了一天,刚才又喝了不少酒。想着想着,胡忧很快就睡着了。
王张氏收拾好一切之后,回到屋里,在箱子里找出块布,拉上条帘子,隔在胡忧和王富贵之间,这才合衣睡下,穷人家,实在无法太讲究。
王张氏平时有睡前洗澡的习惯,今天胡忧在这里,觉得不是那么方便,于是就没洗。可是习惯总归是习惯,今天出了不少汗,身上沾腻腻的,怎么也睡不着。
人睡不着呀,那就好想事。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突然半夜啼哭,王张氏就想到孩子上了。她和王富贵已经成亲十年了,至今也没有一个孩子。术士、医生看了不少,可是这肚子就不见鼓起来。
虽然王富贵一直没说什么,但是她心急呀!有心让王富贵再娶一房吧,一来这家里太穷,跟本拿不出财礼来。二来她乃大家小姐出生,再进娶进一房,合得来还算好,这要是合不来,弄不好,自己可就有气受了。最重要的一点,这根在王富贵的身上,就算是娶进一房,也不见得就能成事。
想来想去,王张氏就想到胡忧身上了。心想着这胡相公乃一游医,虽然年轻,但是看起来应该有几分本事,等明天请他给帮忙看看,说不定能有希望。
这想着想着,王张氏也睡着过去了。
一夜无话,转天鸡叫的时候,王富贵一咕噜从炕上爬了起来,迷迷糊糊的下了炕,猛的看见一个男人睡在自家的炕上,吓了一跳。刚想抄家伙去打,这才想起,昨晚自己把胡忧给留下住夜。咧嘴暗笑自己糊涂,险些把恩人给打了。他也没叫老婆,自个披衣出门,磨豆腐准备出摊。不多一会,王张氏也起身帮忙,这都是多年的习惯了。
做得了豆腐,天也亮了。王富贵交待老婆好好招待胡忧后,挑了摊子到集市上去了。王张氏累了一早上,又出了一身汗。于是回到房中,想要找件衣服给换上。
刚一进门,才想起家里还有个胡忧在,心里略有些不爽,可她毕竟是良善之人呀。
“张语花,这是救命的恩人,怎么能老想赶人家走呢。”王张氏低声暗骂自已。
“原来她本名叫张语花。”胡忧此时已经醒了,但是并没有张开眼睛。这是他的一个小习惯,每次醒来的时候,他总喜欢闭着眼睛,先听一下周围的动静。
这个习惯是他十二岁那年养成的。至于原因,与师父有关,那次他们住店被人偷光了东西,被师父教育了,从此他睡觉总是留个心眼。
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前事不忘后事之失。从此以后,胡忧就落下了这个习惯。而正因为这个习惯,不但让他见证了无数的好戏,今后还救了他一条小命。当然,这是后话了。
王张氏在心里骂了自己一通,感觉胡忧都顺眼多了,拿了衣服出屋,也不叫胡忧,恩人累了,多休息也是应该的。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也不错。胡忧微咪眼睛,出了房门。茅房昨晚胡忧去过一次,知道就在厨房后的墙角边。胡忧起步就直奔那里而去。
自家用的茅房,很简漏,四处都透着风,胡忧感慨着老王家真穷的同时,也感慨自己今后的路要怎么走。
那几颗蛇牙镶在手指头上,混如天成一般。胡忧用手摸了一下,有些像玉的感觉,温热,不见扎手,这才放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