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使出的最大力量。胡忧还是两天之前,才刚刚能使出第二斧的。这第二斧使出之后,胡忧已经被抽空了全部的力量,此时谁要是推胡忧一把,胡忧马上就倒在地上。
胡忧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成果,全完是智慧和血斧运用的完美结合。第一斧,胡忧占的是居高临下,出其不意之利。胡忧是算准了哈里森用的反应,所以全力而下,断刀伤人,做得极其完美。要论真正实战,现在的胡忧,还不是哈里森的对手。
第二斧,胡忧是转身之前,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奴兵的动作。他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同时劈出了血斧。那奴兵扑上来虽快,实际上是他自己撞在胡忧的血斧之上的。只不过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那个奴兵身上,并没有注意这一点。这是非常精准的计算,胡忧这辈子读书不多,这算是他此生做得最完美的一道习题了。
哈里森也站在队伍之中,脸上的血还在流,他却没有去理会。胡忧这一斧,算是给他破了像,但是他并不在呼。对于一个今天不知道明天生死的人来说,相貌的问题,跟本不在考虑的范围。
哈里森是真正的被这个叫做胡忧的督将引起了兴趣。他很有兴趣想要知道,这个胡忧想要干什么。他又想让奴营为他干什么。多了这个督将,这个新奴营,也许要变得有意思了。
“我,胡忧,外号不死鸟。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胡忧的话依旧很短,比之前的还要短。但是说服力,却比之前强十辈不止。
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没有人会去在乎弱者的声音。胡忧的一手铁血,震慑了不少的人。效忠什么的,还谈不上。不过至少,这些奴营的奴兵,开始观注胡忧的动向了。‘违令的,杀无赦’,这一条,他们已经见识到了。他们都很想知道,这个‘尊令的,有好日子过’,会是怎么样的。奴营里,还会有什么样的好日子过吗?
军帐里,胡忧闭着眼睛,感受着一丝丝灵气入体的舒爽,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娱着,暖洋洋的,像沐浴在阳光之中一样。
朱大能从胡忧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起,就主动的跟在了胡忧的身边。此时,他在守在军帐外,脑中盘算着胡忧下一步会怎么做。
胡忧此时也在想着和朱大能一样的问题,唯一不同的是朱大能还没有想到办法,而胡忧想的是怎么样实施会更好。
胡忧不同于朱大能,十几年的江湖漂泊,让胡忧学会了很多东西。他看事物的眼光,和朱大能是不一样的。胡忧要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更清楚,人心的更要性。要怎么收服身处底层的人心,他脑中的办法太多了。
胡忧在奴营立威的第一天,转眼就到了下午。努营中仅有的几个伙夫,开始做饭。
准确来说,这不能称之为做饭,因为他们连一点米都没有。摆在他们面前,能煮的东西,就是些烂菜叶子,煮糊的锅底饭,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把这些每日例行送来的东西,加水烧开就行。日复一日,年复年,都是这么干的。幸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边角肉,不过今天,显然没有。
几个伙夫无精打采的做着饭,嘴里讨论着今天刚刚发了威的胡忧。干伙夫只是他们的兴趣,打仗的时候,他们也是同样冲在最前面的,所以对新来的这个强势的新统领,他们也挺感兴趣。
伙夫甲道:“嘿,你们说,咱们这个新来的统领怎么样,我看着他与以前的那些都不同。”
伙夫乙大咧咧的道:“小年轻一个,不过武力到是挺强的。一家伙把那偷袭的笨蛋给劈成两半。挺不错。”
伙夫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