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士兵们也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决心。半年的艰苦训练,锻炼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还有一颗坚强的心。
尽管从来没有人想过,他们的第一战,居然会打得如果惨烈,几可以说是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遇上了,也就不怕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胡忧的视线,扫过身边那些脸上写着刚毅士兵,心中暗暗的点头,心中涌起的,是一股浓浓的自豪感。
“这是我的兵!”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纵使他们经验不足,纵使他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好兵。
好兵!
是的,好兵。
哪怕他们因为经验不足,而造成了这次险境,但是胡忧却并不会去怪他们。
不错,如果是换了不死鸟特战队,或是奴营,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今天是他们在,肯定能先一步发现三国联军,在三国联军摸上来之前,不声不响的撤离,躲开这场战事。
可是如今的独立团,只不过还是新兵,他们怎么比得了那些人。奴营就不用说了,这些人本就是在战场上打滚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对危险有天生的感知,天知道这些每天都在生死线挣扎的人,身上有多少本领。普通人想要他们吃亏,可不容易。
不死鸟特战团也要比独立团强得太多。不死鸟特战团的人,在加入之初,就已经是原来各军团的兵王。又与胡忧共同经历过这么多事,一个个精得跟鬼一样。他们还想去占谁的便宜呢,想不知不觉的包围他们,让他们吃亏?做梦!
“各队准备!”胡忧拿出了白蜡枪,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危机,是危险,同样也是机会。胡忧要在让这些菜鸟兵亲眼看看,不死鸟的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快看。是督将大人。他冲在了第一个。”一个独立团的士兵,眼睛红红的说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头本来就是那么勇的人!”另一个士兵也是两眼发光。这听得多不如见一次,原来胡忧大人,真的是身先士卒啊。
“都别愣着了,咱们得冲在胡忧大人的前面,保护胡忧大人!”
“对对,保护胡忧大人。杀呀!”
胡忧此时并不有知道,正是因为今天这突如而来的一战,让他真正的收获的了独立团士兵的心。在日後的岁月中,虽然面临著无数次强敌的威胁,盟友的背叛,甚至是手足兄弟的分道扬镳,独立团也从没有离开过胡忧,哪怕是独立团的士兵,已经换过了几碴,独立团的士兵依然对胡忧不离不弃。
因为忠于胡忧是独立团的传统,胡忧是独立团的军魂。无论胡忧是朝廷的将相,还是大逆不道的反贼;无论他是救国的豪杰,还是篡权的枭雄,在士兵的心里,胡忧永远都是他们的头。
他们的忠诚,总是默默的。相比起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辉煌,独立团的名声,一直不大,于民间的名望,也不是很高,甚至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们。直到几十年之后,一个史学家,调阅过大量的绝密资料,才骇然的发现,原来最忠于胡忧的部队,并不是民间口耳相传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而是这个新兵独立团。
现在还处于生死一线的独立团官兵和胡忧本人,都不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更不会知道,因为独立团对胡忧的狂热忠诚,还将会在这天风大陆上,掀起怎样的血腥恐怖。
“杀!”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独立团的士兵们,被点燃了心中的激情。数千张口,喊出同一个声音。
“杀!”
无边的战意,一传十,十传百的层层叠加,举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