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不错了。
硬提了精神,胡忧加快了步子,路上他还捡了块石头,打算试探洞里有没有熊呢。但是走近一看,他知道用不着了,这洞才不到三米 深,一眼就看完了,哪有什么熊,连只耗子都没有。
走进山洞转了一圈,还好,除了一些被风吹进来的树叶,什么也没有。唉,什么也没有,那就意味着什么都在靠自己动手了。
打雪灵猴那会,胡忧在林梅森林里生活过,知道在雪地里,应该怎么样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简单的打扫出一块地方,胡忧先把那些被风吹进洞里的,没有被雪打湿的干枝给归一堆,再冲进雪地里,抱回一些柴火。然后把戒指里的小帐篷给弄出来,用柴火支着,顶在洞前,当个门用。没办法,这洞实在是太浅了,遮雪还可以,档风跟本不行。
把火点起来,洞里总算是温暖了一些,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才把戒指里的锅啊,碗呀什么的,全给弄出来,这么冷的天,吃顿热的,那才舒服呢。
有个这样的空间戒指,还真是很方便,只可惜,它的空间还是太小了一点,如果能大点。放进一张床,或是一个棉被枕头全齐的马车,那该有多爽。
再给你准备一个美女怎么样?胡忧,你太贪心了!
是啊,似乎想得有些多了。胡忧看着那红红的火苗,有些出神。他还不急着铺床,因为他打算一会把床铺在这火烧过的地方,那样睡起来,会很暖和,阵阵的热气,从地下透上来,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把什么肉呀,菜呀,全扔进锅里,再弄上一些干净的雪装进去,架到火上去。可别看它们现在不起眼,一块烧开了,那可就是一锅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肉汤了。
有一根没一根的添着柴,胡忧的思绪,又开始飘。这种野外生活的日子,自己从小到大,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次了。有个数吗?习惯已经成自然,谁会去记那些东西。
回想起自己过去的二十四年,似乎总是与别的孩子,不太一样。当别的孩子在家中,享受父母爱护的时候,自己却已经没有了家。也许曾经有过吧,只是这些在记忆里找不到。
人家的家长,告诉自己的孩子,要诚实不能说谎,自己那个无良师父,让自己懂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骗人钱。自己那么好色,想来也与那无良师父有关。有多少孩子,在童年的时候,敢去乱抱人家女孩子的大腿,还伸问人家要钱的?
胡忧以前就做过,那是他师父教的。
当胡忧第一次以这种方法拿到钱之后,他就对此乐而不疲,花样还不断的翻新。抱上去给钱的,那也就算了。不给钱,胡忧这个混蛋,就跟在人家的后面,边哭边喊妈妈。这招一出,还真没有几个女孩子能扛得过去的。可惜这招只能小的时候用,大一点再来,人家就当流氓打了。天地良心,胡忧曾经想过,把它当成终身职业来做的!
想到这里,胡忧自己‘呵呵’的乐了起来。自己虽然从小就没有家,还跟了那么个以骗人为生的无良师父,但是自己的历经,是别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谁能在一个世界,让城管追,到了另一个世界,又让王子派兵追!
马拉戈壁的,老子的世界,怎么总是让人追的呢?
二十年前,自己在那个世界。二十年后, 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快来到这里四年了,不知道又一个二十年,自己会在什么地方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肉汤嘟嘟的烧开了,阵阵肉香飘起,胡忧无意识的说了一句:“师父,可以吃了!”
愣了一下,胡忧哑然失笑,这辈子,看来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那个无良师父了。
风雪越来越大,胡忧趟在火烤过的地上,安然入睡。梦中,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