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给了哲别一个离别摇抱,胡忧带着两千人马,绕小路进了洞拱城后的那片山区。按计划他们将有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十二个小时,他们必须完成爬山到打开城门的全过程。
这是一个经过计算的时间,因为李世奇已经发现了他们这支部队的存在,而离洞拱城最近的寨良守军,从接到增援命令,到部队赶到洞拱城,大约需要的时间,就是十二个小时。所以无论如何,没有任何理由的,胡忧他们这一万人,必须要在十二个小时之内,拿下洞拱城,不然他们这支深入到敌后的奇兵,就将变成孤军,无依无靠的,被烈火军给吞噬掉。
这是一个时间与空间的比赛,时间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和平年代,无忧的人们,可以用整整一天来发呆,而在此时,短短的十二个小时,将有可能改历史。
成功或是失败,摆在人们眼前的,永远都有两个结果。有些结果,是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而有些结果,必须靠自己去努力。多一份汗水,就多一分成功的可能。谁要是偷一分钟的懒,那么他将品赏那失败的苦果。
从浪天一路摸到洞拱城,又刚刚经历过一仗,虽然部队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但是疲惫,还是一拨一拨的冲击着人家的神经。从士兵们那不再利落的动作,胡忧知道,他的士兵,已经很累了。
然而累不是借口,敌人不会因为你累,就不打你。他们巴不得你累,最好是累得连走到走不动,那才好呢。
胡忧走在了士兵的中间,不时找这个吹吹牛,那个打打屁,以期让大家把神经放松下来,让身体在行进之中,得到一些休息。
胡忧知道,士兵们之所以会觉得累,那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崩得太紧了。那是精神紧张 造成的疲惫。适当的放松,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经过五个小时最艰苦的上山之路,胡忧一行二千人,终于走完了这最为耗费体力的一段路。二千士兵,包括胡忧在内,没有一个不尽湿甲衣,汗如雨下的。
这一段路,他们又失去了二十八名战士,这是胡忧预料之中,又不愿接受的结果。对于一条松石与滑坡并存,悬崖与绝壁同在的路来说,只要二十八人掉下去,那已经是非常小的损失了。
“少帅,前面就是望月岭,我们只要把绳索放下去,就可以进入洞拱城,从内部把他们给绞碎!”
负责代路的士兵,给胡忧做着汇报。
胡忧抬看着那已经西沉的落日,问道:“离天黑还有多久的时间。”
“大约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命令部队,原地休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行动开始!”
“是!”
坐在山头之上,胡忧极目远眺,在太阳的余辉之下,出现在眼中所有的一切,都带着黄金般的色彩。
天地之间,一片寂静,胡忧能看到下面洞拱城的房屋和街上的行人,但是下面,没有半点声音传上来,偶尔有人抬头往这里看,看到了,也不点是满山的绿色。就算是有谁能发现,那藏在绿色之中的黑点,也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些黑点,是一个个身穿黑色不死鸟军服的士兵。再过一个小时,这些士兵,将会改变下面的平静。
“知道吗,四年之前,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带兵,干这种偷袭之事。”
四年之前,胡忧还是一个很每为生计与城管打游击的江湖混混,自己都经常吃不饱的他,哪有什么可能,组建什么不死鸟军团,更没有什么可能,带两千虎狼一样的士兵,在这里准备着偷袭人家一个城池。
“少爷四年之前,在干什么?”
旋日细心的为胡忧擦去额头上的汗,胡忧本不想带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