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什么阵式阵形,现在被胡忧一冲,犹如掉到地上的玻璃,碎成花花点点。
二十万大军,被九千人打得前不着后,哇哇乱叫,刀枪弓箭丢了一地。从来没有出现过 的恐惧,第一次被胡忧给挑了出来。惊慌开始占据异族士兵的心头,那自信和勇猛被压了下去,兽族的那一部分血统,开始影响他们的思考能力,兽性开始显露。终于,求生的本能,占据了上风。为了获得生存的机会,异族人开始自相残杀。
意外的场面,让胡忧大喜过望,更是得势不饶人的,对异族部队发起猛烈的进功。西门玉凤的细化指挥法,被胡忧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一个士兵,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轰轰轰!”
浪天城那边,突然传来了巨大的轰轰声,紧闭的城门大开,无黑身穿黑色不死鸟军服的战士,如蚂蚁一般,成群冲出。
领头之人,正是内卫团长哲别。在听到风吟回报,在城外引起骚乱的人是胡忧之后,哲别以保护胡忧是内卫团使命为理由,抢先获得红叶的同意,领手下全部三万最精锐的战士,杀出浪天城。
“是哲别!”
虽然还看不到人,但是只听马蹄声,胡忧 就知道,来的是内卫团的人。因为只有内卫团的特制马蹄,可以在大地上打出这样狂暴的声音。
胡忧暗赞了红叶一声,马上打出旗号,让哲别依令行事。
内卫团虽然只有三万人,但这是全军最精锐的部队,其战力还在独立团之上。有了这三万生力军的加入,胡忧更是如鱼得水。
异族部队的二十万人,此时已经被胡忧冲击得混乱不堪,有人还在抵抗,有人慌不择路的居然往浪天城的方向跑。
太阳驱散了白雾,天地间变以清明起来。红叶等一众不死鸟军团的将领,已经能站在城头上,用肉眼看到城下了战争场面。
“快看,是少帅的不死鸟战旗,他不是要进城,他是要击溃异族部队。红叶中将,这是我们的机会!”哈里森第一个看清楚了当前的形势。之前他们都判断胡忧是想进城,做的是接应胡忧进城的准备。现在看来,并不是那样。
“不错,他是要一次过,解决浪天被围的问题。”红叶紧紧的握着腰里的刀把,在为胡忧担心的同时,也为胡忧骄傲!
既然他要那么做,那就全力支持他!
红叶咬咬牙,下令道:“哈里森,候三听令!命你俩各带本部骑兵,出城接应少帅,并听侯少帅调遣!”
“是!”哈里森,候三脸上露出了狂喜,领命而去。
候三的特种团和哈里森的野战团,都分别有四万骑兵,这时后出城,可不是拼命,简直就是去领功的。
八万骑兵杀出浪天城,简直就成了异族人的恶梦。异族人虽然在总兵力上,依然要多于不死鸟军团出战的十二万兵力,但是他们已经无心再战,哪是不死鸟军团的对手。
战斗打到后面,跟本就不是打仗,而是追杀。已经胆寒的异族人,早就已经忘记了自己的个人战力,要比人族强大得多。他们想到的,只有怎么能尽快的跑掉,脱离战场。
“我们胜利了!”
“万岁!”
“不死鸟万岁!”
来自城内外的欢呼声响成了一片,二十万异族部队,在耀武扬威了几个月之后,居然在一天之内,被胡忧扫得灰飞烟灭。超过十五余万人被当场剿杀,三万余被俘虏,能跑出去的,不过是区区不到一万人。
这是战争暴发以来,人族对战异族所取得的,最大一场胜利。胡忧的名字,被狂热的军民,无数次的叫出。也许他以前还不是神,但是现在,在浪天城,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