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剿匪一边行军,部队足足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来到了大田城。这一路行来,部队 损失了三万余人,而路上的六万多土匪,已经全部被清除掉。
三万多人的战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却是可以接受的数字。因为三万多的损失,让这一支部队,重一支菜鸟兵,变成了老兵,虽然还算不得百战精兵,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已经明白了战争是怎么回事,血又是怎么回事。
不单单是士兵,将官的成长,也是让胡忧欣慰的。之前这些军官,大多都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多少实战指挥的经验,而现在,已经大大的不同了。他们已经在血与火的死生煎熬之中,学会了怎么把书本上的东西,与实际的情况结合在一起。
最后的几次剿匪战,他们就做得让胡忧很满意。特别是其中一次面对一万五千人的超大土匪集团时,各级指挥官和士兵完美的配合,以只损失了二千余人代价,就全歼掉对方战绩,让胡忧是拍案叫好。
要知道同样是这群指挥官,在一个多月之前,为了灭掉八千土匪,可是整整的牺牲掉了一万人的。
部队来到大田城的时候,还不过是午时刚过,但是这里给人的感觉,却好像是半夜一样。整个大田城,见不到一个活人,被烧掉大半,随时都可能倒塌的房屋;路边地早已经死去,已经变成白骨的尸体;几个月前留下来的战火,依然清晰可以。闭上眼睛,甚至还能听到当日那个惨烈巷战的喊杀之声。这不像是一个曾经生活着二十万人口的城市,这简直就像是一个鬼域。
不少的士兵,脸上的神色,都变得不好看起来。这样的气氛,这样的环境,很容易让人产生恐慌的情绪。不加以压制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军心。
“少帅,这,怎么会是这样。”旋日的脸色也变得有些不那么好看,她虽然见过不少世面,但是毕竟是女孩子,见到如此的情景,感到害怕,也是正常的事。
胡忧回道:“这肯定是南荣搞的鬼,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居然想拿这些了吓我,他也太天真了。”
“怕了吗?”胡忧突然大声的喝道:“这不过是异族的一个小小诡计而已,难道你们这就怕了?”
胡忧的暴喝,惊醒了不少士兵。他们的眼神,从慌乱变成了之前的坚定。少帅说得不错,这不过是异族人的小小诡计,有什么值得好怕的。难道那些已经变成白骨的死尸,还会跳起来咬人不成?
胡忧长期在江湖上打鼓,对人性可谓是相当的了解。他很清楚,能打倒自己的,往往不是自己的敌人,而是自己的心。心害怕了,那就一切都完了。
他知道南荣把大田城弄成这样,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他绝对不能让南荣就这么得逞的。他得给这些战士来一点信仰,一点精神食粮。 让每一个战士都知道,牺牲并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只要为了心里的信仰,就算是死去,也能豪情冲天,从容不迫。那才是一人真正的士兵,一个热血的战士。
霸王枪在手,胡忧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大步来到东城门一面城墙前,以枪带笔,哗哗写道:
“西北望,黄沙漫卷苍茫。狼烟急,虏骑猖,人臣安可坐消亡?
东南望,山河万里雄壮。天欲倾,国有殇,断头相见又何妨?”
写下最后一句‘断头相见又何妨’时,胡忧把霸王枪重重的鞭打在地上,就像是打在所有士兵的心里一般。
胡忧读书不多,这是他唯一能记住的几首诗词之一。这豪气的战歌,被看一遍,似乎并不觉得怎么样。但是这短短的几句话,却像是有魔力一般,越念就随让人心潮澎湃,是呀,断头相见又何妨?
这些零零白骨,不正是自己的战友吗?从他们身上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