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你对这个人,有所了解吗?”乐永城虽然军事地位很高,但是由于他的地理位置并不太好,道路交通也不是那么发达,所以胡忧还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红叶摇摇头道:“我也没有见过这个人,听我父亲说,此人脾气很奇怪,不是很好相处。他似乎对帝都的事,并不感兴趣。”
经红叶这么一说,胡忧想起来了,这个马黄似乎两次皇帝的葬礼,都是托病不到。皇室对他的行为,似乎也没有过问,现在看来,这里面应该还有什么他还不知道的东西呀。
之前还在犹豫,要不要去乐永城,现在看来,那是一定要去了。
反正是要去,那么就益早不益晚,第二天一早,胡忧就带人出发了。
秦明十万部队兵进乐永城,而乐永城的地方军,大约也有十万人左右,按红叶的意思,是让胡忧最少带五千人在身边,以防有什么不时之需。不过胡忧左想右想,自己去那里并不是打仗的,带那么那人,没有什么大用,最后决定,只带一千人出发。不过胡忧并不跟着这一千人一起走,他让部队三天后集结再出发,自己带着风吟,黄艳阳,等四五个人,先行离开浪天城。
燕州的雨季在七八月份,二月还不是燕州的梅雨季节,天气除了冷一点外,还是挺不错的。
三匹马跑在官道上,马上分别住着胡忧,风吟和黄艳阳。
胡忧这段时间出门,特别喜欢带着黄艳阳,一来是这个小子,对危险有一种天气的预知能力。二来这小子挺好意思的,路上可以解闷。三来嘛,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人,各自对有任务,忙得是脚不沾地,胡忧也不忍打扰他们的工作。
现在整个不死鸟军团上下,就像一个准备冲刺的赛车,从上到下是开足了马力,就连天才少女微微都忙得要死,严格算起来,也就是胡忧略微轻闲一些。
胡忧的轻闲,是建立在他把各种的分工,全都分发下去的结果。自从当上军团长之后,他越来越体会到一句话,人力有穷尽,遇做大事,会要学会用人。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事事亲力亲为,那就算是做死,也做不做不完那如山的工作。只有尽可能的把各种工作,分发着适合的人手中,才能更好的完成。
“哈哈哈……”走着走着,黄艳阳居然无端的笑了起来。
“少爷,你快看,真是笑死我了。”
这小子还挺会分享喜悦的,不光自己笑,还准备让胡忧也乐乐。
胡忧还以为是什么事,转头一看,原来是几个人赶着一群猪在路上走,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不是那么听话,在路上乱跑,弄得几个人手忙脚乱的追赶。
“这有什么好笑的,还不快去帮忙。”
胡忧瞪了一眼,当先跳下了马。追上最近的一头猪,准备把它赶回主人的手里。
黄艳阳被胡忧瞪了个莫名其妙,摸摸鼻子,问风吟道:“风吟,你说少爷这是怎么了,自从出了浪天之后,我就没有见他笑过。”
风吟懒得理会黄艳阳,当是没有听见一样,也跳下了马,前去帮胡忧的忙。
“干什么了,一个两个的,都是那付德性。”黄艳阳嘟囔着,也下了马。他到没有马上跑去赶猪什么的,而是先把三匹马给牵到路边绑好。猪赶得怎么样,那是人家的事,这马儿要是跑掉了,他们可就得走路了。
有了胡忧三个人的帮忙,几头不听话的猪,终于都自由了位子,猪的主人对胡忧是千恩万谢。在别人看来,这不过是几头不起眼的猪,在他们的眼里,这可是全家财产了。
“老人家,你们这是从哪里来呀?”胡忧接受了主人的道谢,借机问道。这一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