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突突突,胡忧拿出了当年在码头上看耍把戏的技巧,硬是从跟本看不见路的人缝之中,强穿过去。
都说招不怕老,有用就行。胡忧现在不是人,他是一条泥鳅,是一条蚯蚓,在敌人的部队里往前拱。越压前压力越大,前面已经是交战线了,想要挤过去,更加的困难。胡忧已经玩了命,来吧,让压力更猛一些吧。
突然,胡忧感觉周围的压力一空,他看见了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那是他的战士,他挤过去了。
还没有来得急高兴,胡忧一抵头,闪过了迎面而来的一枪。马拉戈壁的,这一枪居然来自不死鸟军,还好胡忧躲得快,不然他将是天风大陆上第一个被自己人误杀的元帅。
战线上,敌对双方都已经杀红了眼,他们是只认军服不认人。在进攻一方的眼里,身穿黑色军装的,全都是敌人。而在不死鸟军的眼里,这些假扮成在姓的,则是他们的敌人。
胡忧此时真是有些里外不是人,居然被自己人误认成了敌人。
胡忧是从正门挤进去的,正门是由朱大能把守。西门玉凤拨给了朱大能五百人,朱大能领着五百人,正在这里玩命。
自从当上独立团师团长之后,朱大能的手上,少则四、五万,多时有十几万的部队,上一次指挥五百人作战是什么时候,他已经忘记了。
人数虽少,朱大能并不绝望,他看了眼自己身边那些已经受伤,却依然死战不退的战士,再看那穿着老百姓衣服,却凶猛如屠夫一样的敌人,他知道,自己不能退。
身后,是城主府,是不死鸟军团的心脏。那里边有为了军团一直默默付出的红叶,有西门玉凤,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吴学问,还有宁南帝国的公主,巧关巧器天才微微,可爱的欧阳水仙……
既然已经接了守护大门的任务,他就要把这个任务完全。只要半个小时就好,在这半个小时之内,在援兵到来之前,就算是死,他也不能让敌人,从他的身上踏过去。
身边又一个士兵痛苦的倒下,一把长刀,洞穿了他的身体。这个不死鸟军团的精锐战士,他还很年轻,只有二十二岁而已。他当初投军的目的很简单,只不过是想吃上一口饱饭而已,是军团教会了他,什么是士兵,怎么样做一个好的士兵。
他不断的努力,终于成功了。在入选亲卫营的那一天,全家人都为他而骄傲,全村人都为他欢呼。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得到那样的掌声,是军团给了他一切,现在是他为军团付出的时候了。
在倒下的一瞬间,他死死的抱住了那个砍他的敌人。那人的眼睛里,露出了恐惧,而他露出的,则是微笑。
别了,我的家人,我亲爱的姑娘。我没有给你们丢脸……猛的,他睁大了眼睛,眼里露出了惊喜。在生命中的最后一秒,他看见了他心中的神——胡忧。
少帅回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少帅将领着他的战友们,拿到胜利,就像是往日那样,胜利永远属于他们。
“啊!”
胡忧一声怒吼,拉出了霸王枪,一个旋转,暴怒的枪尖,顿时把身后的三个敌人,全都扫了出去。
“少帅,是少帅!”一个士兵惊喜的叫道。
“是少帅!”更多的士兵在心里呐喊。
他们的眼睛亮了起来,眼神变得更加的坚定。
“少帅。”朱大能快步来到已经被士兵自觉用身体护住的胡忧身边。
“情况怎么样,红叶他们呢。”胡忧顾不得擦去脸上的血水,用嘶哑的声音问道。
“他们应该都还好!”朱大能回答得有些不太确定,虽然十分钟之前,他还见过红叶。可是现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