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的身体结构是绝对特殊的,他的体内有太多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异宝,吃了点红薯,又睡了一觉之后,他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事了。
第二天一早,胡忧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睡了那么多天,骨头都有些僵硬了,他打算找点事做,就当是运动了。
推开门,今天的天气和那高个爷爷说一样,果然下雨了。人活久了,知道的东西就是多,随便一眼就能把个天气判断得个八九成。这其实算不上是什么技巧,生活经验而已。日子每天都要过,谁还不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呢。
那话是怎么说的,生活需要总结嘛。
看着窗外的细雨,胡忧也在总结着自己的得失。朱大能为什么要杀他,这是胡忧最想不通的地方。
十年的战友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朱大能也不同于拉雷,需要拉雷也曾经是胡忧的第一批部下,但是他的性质是朱大能是绝对不一样的。朱大能那是背靠背,可以把命交到对方手上的人。
越想,胡忧就越想得多。隐隐的,他觉得朱大能并不是真的要他的命。写不说,朱大能 从头到尾都没有出手,就算是他出手,这样半路直接跳出来砍人,也不是朱大能的性格。他可以选的方法太多了。
比如他可以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回到他的独立团,调他的亲信,给胡忧致命的一击,那不是更好吗?
虽然胡忧在不死鸟联军之中,有着非常高的声望,但是朱大能在独立团经营了十年,终于他的亲信还是有的,他要做到这一点,并不会有很有的困难。
再比如……
阴谋想越越阴险,胡忧痛苦的揉了揉脑袋,看来自己真是比朱大能坏多了。居然随便一想,变能想到那么多坏招。
“喂,一大早的你在这里干什么呢?”强仔搓着眼睛来到胡忧的身边。
“你强仔吧。”胡忧记得昨天他爷爷就是那么叫他的。
“关你什么事,没有人告诉过你吗。在问别人名字的时候,得先告诉别人你叫什么。”强仔翻翻白眼道。
胡忧笑了笑,这个强仔还真是有点意思。不,准确来说,他们祖孙俩都很有意思。虽然才认识不久,却让人感觉很亲切。
“傻笑什么,饿了吧,这个给你。”强仔瞪了胡忧一眼,塞给胡忧一个红薯。
“又吃这个?”胡忧看着手里的红薯有些脸苦。躺了几天,他想吃点带肉的东西。红薯这种玩艺,吃一次两次还行,天天这么吃,他的肠胃怕是受不了。
“有得吃就不错了,再过两天,连红薯都没有了!”强仔老气横秋的说道。
胡忧想了想问道:“这山里应该有野味的,你们干什么不打一些来吃?”
强仔像看怪物一样看了胡忧好一会,道:“你以为我不想呀,可是拿什么打?这里的野物都聪明重很,就我,还有我那色鬼爷爷,去了也白给。”
“呵呵,这话到是真的。”胡忧笑道:“走,咱们去试试运气怎么样。”
强仔吃惊道:“你要去打猎?”
“嗯,去看看。”
强仔舔舔嘴唇,还是摇遥头道:“还是算了吧,你才刚刚好点,别为了几块肉丢了小命。”
胡忧心里生出了一丝好感,暗道:这孩子说话虽然不讲究,心地到是挺善良的。
“放心吧,打几支兔子还要不了我的小命,走吧。”
也不管强仔的反应,胡忧说着就推门出去了。雨还在下,淅淅沥沥的,如牛毛一样细,打着脸上,不觉得凉,到是挺舒服的。
强仔想了想,跟在了胡忧的身后。他长于山中,山路虽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