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水上皇宫,此时已经成为了魔族人的领地。这怕是里杰卡尔德当年在建水上皇宫的时候,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事吧。
什么童男童女,什么天命什么大师,都没有能保他王朝万年不倒。花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给他人做嫁衣了。
水上皇宫临时的主人魔将林马正在举目远挑。身高八尺,英俊不凡,甚至有人暗地里赞他是魔族第一美男。
男人用不着美,本事才是第一的。女人可以做花瓶受人宠爱,男人一但是成为了花瓶,只能被人唾弃。
林马不是花瓶,他那双修长的手,不但是可以弹琴,还可以杀人。林马的琴弹得很好,杀人的本事更是了得。
与另一魔将马斯达不同,林马不喜欢纯粹的暴力,他更喜欢动脑。用自己的智慧,把强大的对手一点点的引上绝路,然后取其性命,这是林马最享受的过程。
给自己倒了杯酒,林马回忆着昨天接到的情报。一切如他料想的那样,胡忧不但是来了帝都,还真去找了换命大夫。事情的发展,几乎和他预先画出的蓝本是一模一样,分毫都不差。
在候三看来,下山撞上林马的部队,完全是意外。可惜候三到现在都没有明白过来,遇上林马并不是意外。林马从一开始,就已经给候三设下了局。
这位出生王族的美男子,比同样出生王族,被大魔神招为女婿的金牙强得不是一星半点。在林马的眼里,金牙就是活着浪费粮食,死了浪费土地的废物。就算是金牙成功娶到了香香,也还是不配给他提鞋。
候三的战败,欧月月的重伤,都是林马一手策划,亲手实施的。特别是欧月月头上那一击,林马的出手几乎是达到了完美。林马是故意留欧月月一命,以诱胡忧上套。
与不死鸟军团交战五年,林马对不死鸟军团的上下结构,甚至是人物关系都太了解。什么红叶,欧阳水仙,朱大能,候三……在林马的眼里,他们跟本就不配做自己的对手。他的对手就只有一个人——胡忧!
胡忧,这个连大魔神都赞叹的人,才是林马的真正对手。没有人知道,当浪天起义的消息传来的时候,林马是多么的兴奋。
五年了,林马等那个人已经五年,他终于还是忍不住跳出来了。
在得知不死鸟胡忧再次出现的那一分钟开始,林马就在计划着。胡忧不是一向被称为智者吗,他不是一向都很聪明的吗。那就从这方面打败他好了。
用智慧打败他!
胡忧,你已经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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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还在准备着,此时他的面前摆满了关于林马的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冷雨夜送来的。他们虽然是住在皇陵里,但是他们不是死人。帝都所有的大事小情,都在他们的眼皮下发生,他们怎么可能而不见?
“林马居然也是王族的人。”胡忧喃喃自语着。他已经决定今天晚上潜入水上皇宫,把林马给干掉。
“少帅,吃饭了。”含玉柳眉紧锁的端着食盒进来。同时被她拿进来的,还有一逼鲨鱼皮制的水靠。那是红叶亲手为胡忧做的,之前胡忧在拿出来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些掉线,含玉主动要求帮胡忧修复。
“怎么一脸愁眉不展,是谁欺负我们家含玉了。”胡忧边开着含玉的玩笑,连把资料收起来。应该看的都已经看得差不多了。再看下去,也不能把林马给看死,要弄死他,还得是血斧。
“没有啦。”含玉勉强一笑。其实从今天早上起床开使,她就隐隐的感觉到不安。但是胡忧今晚的行动,已经不可改变,她不想在这个时候,再说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