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滂沱,从一开始就下得非常大,似乎要洗去人间一切的不平。
朱大能看着山下的小长安,庆幸道:“还好,要是这场雨早下半个小时,我们前功尽废了。”
布置在小长安各处的火药,毁掉了小长安的一切,同时带走的,至少还有过万魔兵的性命。
小长安被毁了,但是它毁得很值。
胡忧笑道:“这是好兆头,看来老天都站在我们这一边。走吧,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后面还有很多事等着我们去做。”
朱大能哈哈大笑的追上胡忧,道:“你说那个马斯达会不会被气死。”
胡忧摆摆手道:“千万不要,他要是就这么气死了,那我们就没有玩头了。”
身影消失在大雨之中,这一战不死鸟军团损失不到五百士兵,却拿走了魔族过万的性命。马斯达不过气死的,他只会被气疯。他已经发誓不惜一切代价,追杀胡忧。
而这,正是胡忧想要的。
领着士兵冒雨前进,胡忧的下一个目标是千重山。那里有一支在数大约在一万左右的义军。胡忧准备引着马斯达去那里,然后再让他吃点苦头。
千重山离小长安只不过两百里而已,不过这一路全都是山路,不是很好走。胡忧把第一个目标选在这里,那是因为千重山的义军和胡忧有一定的交情。他们的头子黄天曾经是胡忧在青州时的战友。虽然之后他没有跟着胡忧转战各地,大家却一直都有联系。
黄天是千重山的一个世族出生,他当年当兵的时候,是很典型的贵族兵。不过他没什么贵族兵的习性,和平民出去的胡忧一群人关系很不错。
青州暴风雪军团败给安融之后,黄天心灰意冷,退出了军界。十几年来,都没有再管军事,一心过自己的小生活。
但是魔族的出现,点燃了黄天的战意。他利用自己在千重山的人脉,拉起了义军,准备与魔族力拼。
不死鸟军团在向义军提供武器支持的时候,黄天获得了不少的东西。他的千重山义军虽然 从来没有真正的上过战场,但是以黄天的能力,他这一成多人,应该并不会很差。
胡忧把部队交给朱大能,单身一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千重山。在此之前,胡忧并没有通知黄天他会来,更没有对黄天说过他之后的战术。有些事,必须得提前去和黄天勾通,以免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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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来到千重山的时候,已经是晚上。这里并不是城也不是镇,只是一个比较大的村而已。人口五约大万左右。黄天能从五万人口里拉出一万部队,可见他是一个真正有本事之人。
“少帅,你可让我好等!”黄天远远看到胡忧,就大步冲上来,给胡忧一个大大的熊抱。
身高近二米的黄天,有一副狗熊一样的身材,虽然已经年过四十,却依然非常的壮,胡忧绝不怀疑他的一拳可以打死一只老虎。
“嘿,我说黄老哥,再不放手,我这身骨头就不用要了。”胡忧叫道。
力气真的太大了。胡忧都很怀疑黄天一个不小心,会不会把自己的老婆给抱扁了。
“哈哈哈,少帅还是那么喜欢看玩笑。来来,我给你介绍介绍。”黄天一向豪气,在军中是这样,在这里还是这样。对胡忧的抱怨,他没有任何的不好意思。
黄天一招手,上来了两男一女。不用他介绍胡忧就知道这三个是黄天的子女。长得真是太像了,身高全在二米左右。那两个儿子也就算了,男人壮点可以理解,只是黄天那女儿,也长了两米高,甚至比黄天都还高出半寸